就为那几分钟的事儿,命没了。 完了女方还得赔9万多。 这事儿上哪说理去? 大哥都五十好几了,肠胃不好还非得喝两口白的,喝完胸口烧得慌,吃了胃药,这还不算完,大半夜非要跟女友“证明自己”。 你说你图啥呢。 身体都报警了,你非把油门踩到底。 然后就出事了,卫生间里“咚”一声,人没了。 最让我唏嘘的,是那个女的。 我相信她不是不想救,她是真吓蒙了。咱代入一下,半夜三更,身边躺着的人突然没气儿了,你啥反应? 教科书都教你第一时间打120,保持镇定。放屁,那是演习。真轮到自己头上,脑子里就是一团浆糊,第一反应绝对是找个活人,找个能帮你拿主意的,哪怕是去砸邻居的门。 那种无助和恐惧,会瞬间吞噬掉你所有的理智。 她没打120,跑去叫邻居,又在出租车上被司机提醒才想起来。这一连串操作,在外人看来就是“耽误了黄金救援时间”。 可在我看来,这就是一个普通人,在极度恐慌下的真实反应。 不完美,甚至很笨拙,但真实。 法院判得也没毛病,法律是讲证据讲义务的,同居就有救助义务,你没做到位,就得担责。法律是冰冷的,它不管你当时是不是吓傻了。 所以这事儿才更让人难受。 一个用生命在逞能,一个用慌乱在应对。结果,两个人的人生,都在那个凌晨的卫生间里,彻底拐了弯。 人啊,最怕的就是在不该硬气的时候硬气,在该清醒的时候不清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