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法官最近释法难以服众 一、“间接故意”?这是给杀人狂披上“情绪失控”的遮羞布! 法官说他“无直接致死动机”,可笑!在限速40的晚高峰主干道,把车当炮弹轰到129码,还二次踩油门——这不是“放任”,是主动制造死亡概率!他知道会撞人,却偏要赌“不是我撞”;他看见一家三口才刹车,但14秒狂飙早已注定结局。这哪是“间接”?分明是用速度代替刀刃的冷血屠杀!法律若把这种行为轻描淡写为“间接故意”,等于告诉所有路怒症患者:只要别喊“我要杀人”,就能拿命试错! 二、“自首”算功劳?这是把法定义务当免死金牌! 撞死三人后不跑,打个120就叫“悔罪”?荒谬!报警是每个公民撞人后的基本义务,不是额外恩赐!若连这点都算“从宽情节”,那以后谁杀人后蹲在现场抽烟刷手机,都能换一条命?法官把底线当高线,把守法当立功,实质是纵容犯罪成本归零! 三、“死缓”不是慎刑,是司法对暴行的包庇! 三条命——31岁父亲、30岁母亲、11个月婴儿,一个四代单传家庭就此灭绝!而法官竟以“有避让动作”为由轻判。可笑!129码下的刹车不过是本能求生反应,怎能抵消蓄意超速的滔天罪恶? 更讽刺的是,死缓在中国几乎等于“不死”——十几年后出狱,凶手重获自由,而受害者骨灰都凉透了!这哪是“少杀慎杀”?这是用程序正义掩盖实质不公,用国际话语践踏本土天理! 这套“释法”看似滴水不漏,实则用技术性话术掏空正义内核。当法律只保护加害者的“权利”,却无视受害者家属的绝望,当“与国际接轨”成了漠视民愤的借口——这样的判决,不是定分止争,而是在人民心中埋下对法治的怀疑炸弹! 法官若真讲法,就该明白:公义不在法条缝隙里,而在亿万百姓眼中!
景德镇法官最近释法难以服众 一、“间接故意”?这是给杀人狂披上“情绪失控”的遮
鸿羲品海边
2026-01-10 15: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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