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1月12日报道:“一名入籍新加坡后有一段时间未注销中国户籍的原中国公民,在中国被指非法居留与非法就业,被行政拘留和罚款。” 我国国籍法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不承认双重国籍。你一旦自愿加入外国国籍,国籍即刻自动失效。这不是潜规则,更非临时政策,而是自1980年施行至今的铁律。 入籍新加坡那一刻起,此人法律身份就已切换,再以中国公民身份在国内生活、工作,无异于“戴着旧帽子走新路”,名不正言不顺。户籍系统虽未即时注销,但法律效力早已归零。指望靠“系统延迟”钻空子,无异于掩耳盗铃。 有人辩称:“他只是忘了注销,又没恶意。”可法律面前,“忘了”从来不是免责金牌。开车忘系安全带要罚,企业漏报税要追责,为何涉及国籍与居留权就能网开一面? 若人人皆以“不知情”“疏忽”为由规避责任,法律岂不成了一纸空文?更何况,长期滞留、从事有偿工作,这已远超“短暂探亲”范畴。既无合法签证,又无工作许可,却照常领薪谋生,这难道不算对移民管理秩序的公然挑战? 更值得玩味的是,某些网络大V跳出来高呼“过罚不当”,仿佛执法成了“小题大做”。可试问:若今天纵容一人,明日是否就有十人效仿?后天是否演变成灰色产业链?法律之所以有威慑力,正因为其刚性不容讨价还价。 孔子有言:“不患寡而患不均。”公众真正反感的,从来不是规则本身,而是规则执行中的双标与例外。如今依法处理,恰恰彰显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公平精神。 其实,类似案例早有先例。过去几年,多地部门已多次通报因取得外国国籍未注销户口而被查处的个案。相关部门通常会给予合理期限主动申报,逾期不办者才启动惩戒程序。 换言之,制度并非不通人情,但底线不容试探。这位当事人若真在意合规,大可在入籍后第一时间联系原籍办理手续,或通过使领馆咨询流程。拖而不决,心存侥幸,最终自食其果,又能怪谁? 退一步讲,即便情感上觉得可惜,理性也该守住边界。国家主权包含对人口流动的管理权,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权决定谁可以入境、居留、工作。我们开放包容,欢迎合法合规的外籍人士来华发展,但前提是尊重本国法律框架。 你选择成为新加坡公民,享受其福利与身份,就该同步承担放弃原国籍的法律后果。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古训早有警示。移民不是换个护照那么简单,背后牵涉身份、税务、社保、房产等一系列法律关系的重构。 尤其在国内,户籍与诸多权益深度绑定,若处理不当,轻则影响财产继承,重则卷入违法风险。建议凡已入外籍者,务必尽快到原户籍地或通过线上渠道完成注销,避免“身份悬空”带来后患。别等到被拦在机场、冻结账户,才后悔莫及。 有人说,时代变了,全球化下身份应更灵活。可现实是,民族国家仍是国际秩序的基本单元,国籍仍是界定权利义务的核心依据。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法律划出清晰红线。你可以拥抱世界,但不能无视脚下土地的规矩。 正如老话所讲:“入乡随俗,落地守法。”既然选择新家园,就该体面告别旧身份,而非脚踏两条船,妄图两头占利。归根结底,这次处罚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对规则本身的捍卫。 一个法治社会,不能靠同情心维系秩序,而要靠普遍遵守的准则。今日若因舆论压力网开一面,明日法律权威何在?公众信任何存?因此,拘留与罚款看似严厉,实则是对更大范围公平的守护。 结尾一句话:国籍不是玩具,法律不是摆设。想当新加坡人,就别再揣着中国户口装本地人。规则早写在那里,怨不得别人翻脸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