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陵兰岛本就不是丹麦的!从历史根儿上算,世界第一大岛格陵兰岛的真正归属早有定论,

史鉴奇谈 2026-01-14 08:23:42

格陵兰岛本就不是丹麦的!从历史根儿上算,世界第一大岛格陵兰岛的真正归属早有定论,它从来就不是丹麦的固有领土,如今丹麦对格陵兰的管辖,只是近代历史条约安排的结果,而非基于这片土地的历史本源。   格陵兰岛的历史根源,从来都和丹麦没有直接关联,早在欧洲殖民者到来之前,因纽特人的祖先就已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   考古痕迹显示,至少四千年前,因纽特人的先民就从北美大陆迁徙至此,在极寒环境中形成了独特的生存方式。   他们世世代代以捕鱼狩猎为生,建立起自己的生活秩序,是格陵兰岛最早的主人,这一事实构成了这片土地最基础的归属根基。   丹麦与格陵兰岛产生关联,是后来欧洲王室联姻和邦联合并的结果,并非基于原生的领土传承。   最早登上格陵兰岛的欧洲人是挪威人,公元982年挪威人发现此地后,逐步建立殖民据点,1261年这里正式成为挪威殖民地。   丹麦最初并未参与格陵兰岛的管理,直到1380年丹麦与挪威形成共主邦联,格陵兰岛才随挪威被纳入丹麦的共管范围。   这种共管并非源于丹麦对格陵兰岛的固有权利,而是依托王室联姻形成的政治联盟,本质上是权力的间接延伸。   后来丹麦取消挪威王国地位,将其降为行省,格陵兰岛的管理权才被丹麦单方面掌控,这一过程始终缺乏历史本源上的合法性支撑。   如今丹麦对格陵兰岛的管辖依据,核心是近代历史条约的安排,而非历史本源上的固有主权。   关键的转折点是1814年的《基尔条约》,当时丹麦在拿破仑战争中战败,被迫将挪威本土割让给瑞典。   按照常理,格陵兰岛作为挪威的殖民地,本应随挪威一同转让,但条约中特意注明格陵兰岛不随挪威转让,继续归属丹麦。   这一约定本质上是战败国与战胜国之间的利益分割,是近代欧洲国际政治博弈的产物,并非对格陵兰岛历史归属的合理认定。   丹麦获得格陵兰岛的管辖权,更多是条约安排下的“意外收获”,而非基于对这片土地的历史占有或原生管理。   1933年海牙国际法院的裁决,也并未改变格陵兰岛归属的历史本源属性。   当时挪威重新独立后,试图收回格陵兰岛主权,双方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法院最终判丹麦胜诉,依据的是丹麦长期的实际管辖事实。   但这种基于“有效占领”的裁决,是近代国际法框架下的法理判定,不能等同于对历史本源归属的认可。   它更多是对既成管理事实的确认,而非追溯格陵兰岛最初的归属根基,无法改变丹麦管辖权源于条约安排的本质。   从自治进程来看,格陵兰岛的逐步自治也印证了其并非丹麦固有领土的属性。   二战后,在反殖民主义浪潮推动下,格陵兰岛从殖民地逐步获得内部自治,2009年更是实现高度自治,拥有了司法、资源管理等多项权力。   这种自治权的不断扩大,本质上是对历史本源归属的回归,是对丹麦基于条约获得的管辖权限的逐步剥离。   国际社会将格陵兰人认定为独立民族,认可其通过公投决定自身未来的权利,这也从侧面说明丹麦对格陵兰岛的管辖缺乏历史本源上的唯一性和绝对性。   丹麦对格陵兰岛的管辖,始终是近代政治博弈和条约安排的结果,而非源于这片土地的历史本源。   历史本源上,格陵兰岛是因纽特人的原生家园,后来归属于挪威殖民地,与丹麦的关联是后天政治联盟和条约分割的产物。   这种基于条约的管辖,和“固有领土”所要求的历史传承、原生归属有着本质区别,无法改变格陵兰岛本就不属于丹麦的历史本源事实。   无论是早期的共主邦联,还是后来的条约约定,都只是近代国际秩序下的权力安排,不能抹除格陵兰岛自身的历史归属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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