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法院该有的样子!”女子上班途中先反方向送娃被撞,申请工伤遭人社局驳回:“

乐菱说社会 2026-01-17 11:24:03

“这才是法院该有的样子!”女子上班途中先反方向送娃被撞,申请工伤遭人社局驳回:“和上班方向相反,不算工伤!”女子不服,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让网友炸锅! 陈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像千千万万普通妈妈一样,早上送孩子上学后再去上班,竟会因为一场车祸,被推入一场“是不是工伤”的拉锯战——而最初,她连最基本的权益都被一句轻飘飘的“路线反了”给否定了。 2024年10月8日清晨6点38分,天刚蒙蒙亮,陈女士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先送孩子去学校。 孩子的学校和公司在两个方向,为了兼顾家庭和工作,她每天都要绕个大圈:先送娃,再折返去上班。 这天,在送孩子的路上,一辆普通客车突然变道,将她撞倒在地。 她当场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诊断结果触目惊心:创伤性脾破裂、左手第四掌骨骨折、S5腰骶椎骨折,还有左肾挫伤伴血肿。 所幸交警认定:客车司机全责,陈女士无责。 但20天后,陈女士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时,却收到了一纸《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理由冷冰冰:“你送孩子走的是反方向,不属于上下班合理路线,不算工伤。” 那一刻,陈女士委屈得几乎说不出话。 她不是偷懒、不是绕路逛街,而是作为一个母亲,在尽最朴素的责任——送孩子上学。难道就因为路线“不直”,她的伤痛就不算数?她的付出就不被看见? 她不服,毅然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没有让她失望。 一审法院明确指出:“上下班途中”从来不是一条僵化的直线。现实中,职工为了生活需要——比如接送孩子、买菜、顺路办事——选择不同路线,完全符合常理。只要最终目的是上班,且时间、路线在合理范围内,就应被纳入工伤保障范畴。 法官特别强调:陈女士上班时间是7点,事故发生在6:38,属于合理通勤时段;虽然送孩子让路程变长,但并未严重偏离以“上班为目的”的合理路径,且这是她长期固定的日常安排。 于是,法院果断判决:撤销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决定,责令重新处理!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坚称“南辕北辙不能算顺路”,还说这种绕行“增加了风险”,不该算工伤。 但二审法院毫不动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用法律为一位普通母亲撑了腰。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我感觉不算工伤,如果是上班同一路线,顺路送娃,应该认定为工伤,这个明显是在送娃路上出的事故,不是上班的路上。 也有网友说,大家也别抬杠,举一个极端一点的例子比如上班路上,我天天绕个弯,跑公司前面一公里的商铺买早点,因为很好吃。但是在等红绿灯被撞了,对方机动车全责。这也是工伤。这就属于日常生活所需活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法律条款! 还有网友说,法院明智之举!虽然,反方向送娃,但,最终目标是,送完娃,要去上班,这个过程都属于:上下班的途中!因为出现过,上下班途中绕菜市场买菜发生事故,判定为工伤的案例!所以,这个判决很公平公正!因为不是所有的菜市场,都在上班的顺路上,同理,不是所有的学校,都在上班的顺路上! 我认为,这不仅是陈女士的胜利,更是对千万职场父母的温柔守护。 当一个社会开始用“路线是否笔直”来衡量一位母亲的付出是否值得被保护,那才是真正的“走偏了”。 法院的判决之所以令人拍手叫好,不仅因为它依法办事,更因为它看见了生活的真实模样——带娃、赶车、绕路、早起……这些琐碎,正是普通人生活的底色。 工伤保险的意义,不是奖励完美通勤,而是兜住那些在生活与责任之间奔波跌倒的人。 感谢法院没有用冰冷的条文碾碎人间烟火,而是用理性与温度,告诉每一位负重前行的劳动者:你的辛苦,国家看得见;你的伤痛,法律护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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