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大嫂刺死见义勇为者案再审开庭,被告人首次道歉,检方建议改判死刑

新黄河 2026-01-21 17:43:07

一场血案让三个家庭破碎,被告人在法庭上首次向受害人家属道歉,但坚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1月21日上午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再审开庭审理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庭审持续约3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这起案件始于1996年田永明强奸嫂子,继而在2002年报复行凶时刺死见义勇为村民刘铭富。潜逃近20年后,田永明于2022年被抓获,一审、二审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10月28日二审维持原判的当天下午,以“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为由,决定启动再审程序。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6年,时年20岁的田永明因强奸其大嫂赵某珍被判处刑罚。其刑满释放后心怀不满,2002年,减刑出狱不足四个月的田永明,再次持刀前往赵某珍家欲行报复。在追赶赵某珍过程中,路过的村民刘铭富上前劝阻,田永明用杀猪刀连续捅刺刘铭富胸背部,致其当场死亡。随后,他又追上赵某珍连刺数刀,致赵某珍轻伤。

行凶后,田永明开始了近20年的逃亡生活,直至2022年2月在湖南长沙的出租屋内被抓获。

被害人刘铭富之子刘亮刚告诉新黄河记者,今日的再审庭审中,田永明的辩解与此前二审时基本一致。他否认有杀害刘铭富的主观故意,声称是赵某珍将刘铭富推向自己手中的刀,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此外,他还当庭否认1996年的强奸事实,声称自己是被大嫂诬陷,并称正是这一“冤案”,导致他在2002年实施报复行为。

当地媒体宣传刘铭富事迹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日的庭审中,田永明首次向受害人家属表示道歉,称“对不起,我的行为给死者和家属造成了伤害”。但被害人家属并不接受这一道歉,“我们对他这份歉意是不认可的。”刘亮刚表示,田永明只是想通过道歉方式来减轻或逃避法律的制裁,并非真心悔过。

在今日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明确提出量刑建议,认为原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但“死缓”量刑畸轻,建议法院依法改判田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赵某珍的丈夫,即田永明的大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亲情角度,他希望田永明能活下去,但从情理、道德上讲,这对刘铭富家以及自己妻子不公平。因此无论法院判决结果如何,他都接受。

而刘亮刚则希望通过此案,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更多法律保障。

记者:赵桂凯编辑:曹梦佳校对:刘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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