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明珍珍被执行死刑。 这个时候我宁愿相信世上有鬼, 有十八层地狱, 也不愿相信人间有如此狠心的魔鬼。 她年纪轻轻,却能下狠手行骗,杀人如杀猫杀狗。 她的诈骗金额高达100亿元,涉及人数众多,受害家庭成千上万。 很多人因为她倾家荡产,家庭破裂,甚至有人因此失去生命。 她的所作所为,不是普通的违法,而是彻头彻尾的毁人生活。 她在外表现得光鲜亮丽,演技高超,隐藏极深。 如果不是落入法网,没人能看出她背后藏着这么大的骗局。 她面对镜头时冷静镇定,面对群众时言辞动听。 直到被宣判死刑,她才突然情绪崩溃,泪流满面。 听到判决时的那一刻,她终于露出了真正的恐惧。 可这迟来的眼泪,洗不净被她伤害过的那些人留下的血泪。 她的死刑,是对受害者最基本的交代。 可她造成的伤害,远远不是一条命就能抵消的。 她伏法之后,社会上不少人感到愤怒仍未平息。 很多人说,她这样的人,死刑都太便宜她了。 有人希望真有地狱,有阎王,有冤魂, 希望她死后也不得安生,继续接受惩罚。 如今她被执行死刑,人们依然在问,正义是否来得太迟。 那些被骗的家庭,是否还能重新站起来。 如果没有她的骗局,那些死去的人,是否还能活着。 她的恶行,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这个世界上如果真有因果,那她所受的报应,一点都不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