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发文谈金晨事件向交警撒谎,叫没逃避责任?
老胡,你不要太离谱了,图1。
她的交通事故本身不大,但对交警撒谎,性质就变了。
向交警提供虚假证言, 提供错误信息,慌报,这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自己犯的事,让助理去顶,这不叫逃避是什么?
明知自己才是司机,事后也不跟交警交代明白,默认顶包,如果不是爆出来, 她就真的全身而退了,也就是说她可以逃脱《交通法》。
这点比她开车撞墙了严重,她完全藐视法律,用自己身边的资源逃脱法律。
受伤不是借口,受伤去医院,也可以和交警说清楚。
一声不吭的啥也不说,让助理顶,这就是赤裸裸的逃避交通法。
图2图3,是专业律师的观点。
金晨助理顶包或被拘留罚款 金晨肇事让助理顶包若属实该担何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