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一工地突发土方坍塌事故,3死1伤!

土木智库 2025-02-26 12:48:02

2月19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大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6”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2月16日,大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理满江理想生活小镇·花坞许诺小镇二期一组团项目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大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6”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2025年2月16日14时40分许,大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理满江理想生活小镇•花坞许诺小镇二期一组团项目发生一起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建设单位:大理万象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锦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云南晨阳精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云南凰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以下简称“十九条整治措施”)要求,现对该起事故涉及的上述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红牌警示2年。同时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予以通报,并将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记录。请属地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十九条整治措施”要求,切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2月19日

2月18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

2月18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通知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土方坍塌事故时有发生强化土方坍塌预防措施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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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坍塌预防措施1.施工方方案:基础施工要有防护方案,基坑深度超过5米,要有专项支护设计。2.确保边坡稳定: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等条件放足边坡坡度,如场地不允许放坡开挖时,应设固壁支撑或支护结构体系。挖出的土堆放距坑、槽边距离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且堆高不超过1.5米。开挖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措施。根据土质、沟深、地下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槽的距离。3.挖土顺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并遵循由上而下逐层开挖的原则,禁止采用掏洞的方法操作。4.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土方时,应根据地质资料、开挖深度等确定排水或降水措施,并应在地下施工的全过程中,有效地处理地下水,以防坍塌。5.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下坑槽作业前,要查看边坡土壤变化,有裂缝的部分要及时挖掉。上下要走扶梯或马道,不在边坡爬上爬下,防止把边坡蹬塌,也不要从上往下跳。工间休息时应到地面上,防止边坡坍塌被砸或被埋。不准拆移土壁支撑或其他支护设施。6.监测措施。经常查看边坡和支护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地下作业人员撤离。作业人员发现边坡大量掉土,支护设施有声响时,应立即撤离,防止土体坍塌造成伤亡事故。7.支护设施拆除。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通常采用自下而上,随填土进程,填一层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深基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一、基坑开挖

1、 临边防护

(1)基坑施工必须按要求进行,具体临边防护要求按“三宝四口”章节要求执行。

(2)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还必须在栏杆式防护的基础上加密目式安全网防护。

深基坑临边防护

2、排水措施

(1)常见的地下水控制方法有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型式单独或组合使用。常用的地下水控制方法有明排水、井点降水、自流深井排水等。(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基坑排水措施

基坑降水措施

基坑降水措施

3、坑边荷载

(1)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放;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2)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与基坑、边坡的距离小于规定时,应对施工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地面等采取加固措施。

4、上下通道

(1)基坑作业时必须设置专供作业人员上下的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临时设施。

(2)通道的设置,在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上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深基坑上下通道

5、土方开挖

(1)土方施工机械应由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进场作业,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进行坑底清理或找坡作业。

(3)施工时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并不得超挖。

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

二、基坑监测

1、监控方案

基坑开挖前应制定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监测项目

基坑工程监测可按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选择监测项目,具体分为:支护结构位移;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形;地下水位;桩、墙内力;锚杆拉力;支撑轴力;立柱变形;地体分层竖向位移;支护结构界面上侧向压力。

基坑监测点

3、监测点布置

(1)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2)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3)深基坑工程应进行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并符合下列要求:

A、布点要求:开挖深度不超过7米的三级基坑,监测点间距不大于20米;开挖深度超过7米的一、二级基坑,监测点间距不大于10米;每一典型坡段不少于3个监测点。

B、水平位移监测包括:位移量、位移速率和方向。

基坑监测点布置

4、监控报警

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5、监测周期

(1)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2)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3)深基坑工程进行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应在施工前进行一次,施工期每天监测不少于一次;监测过程中发现监测对象变形发展较快则应增加监测次数,围护结构增体最大位移或地面最大沉降超过以下值时应增加监测次数:

一级基坑:5mm、3 mm;

二级基坑:8mm、6mm;

三级基坑:10mm、10mm。

6、 监测报告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监测日报、阶段性监测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2)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3)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4)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5)监测结果评价。

三、深基坑作业环境

1、基坑内悬空作业

基坑内悬空作业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并搭设防护设施,特殊情况下无可靠的安全设施。

2、基坑内垂直作业

基坑内垂直作业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3、基坑内交叉作业

(1)悬空作业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的位置,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防止落物的双层防护棚。

基坑内交叉作业

4、坑洞内作业

(1)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2)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坑洞内作业应设符合规定的和固定牢固的安全梯,工作坑四周或坑底必须设排水措施,必要时还应设通风设施。

(4)坑洞壁必须按方案设置牢固可靠的支护措施,坑洞内有人作业时,上方必须有人监护。

(5)在坑、洞、井内作业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电源电压按作业环境选择安全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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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人生如梦

人生如梦

16
2025-02-26 20:11

建设单位到劳务分包这就是耍流氓的作为!啥都能劳务分包,要那些建设单位干嘛?

用户11xxx96

用户11xxx96

4
2025-02-26 20:31

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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