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克东县纪委对民富村王永发恶意举报该村村委会时任负责人高某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将王永发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移交克东县公安局立案调查。
经查,2017年7月,民富村在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时,有偿占用村民王永发的房屋。 王永发以补偿款过少为由将该村村委会诉至法院。 王永发因败诉后心存不满,恶意编造高某送给乡领导10万元的材料,并向县纪委举报,给高某造成不良影响。
克东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给予王永发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聂睿 责编:吴琼 统筹:王刚、高长利 监制:陈宝林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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