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传统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就是在婚姻中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都要求是一夫一妻,但是古代不限制纳妾,而我们现代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是严格要求一夫一妻并禁止封建社会的纳妾习俗,所以现代婚姻都是一夫一妻制。
但是要知道中国婚姻的纳妾制度一直流传到民国时期,在民国时期还有很多达官贵人或者地主老财频繁纳妾,也就是被当时称之为的姨太太。那么新中国成立后,民国时期势必会遗留下来这些姨太太问题,那么政府当时又是如何处理这些民国时期遗留的这些姨太太问题呢?这些民国时期的姨太太最后又是被如何安置的呢?下面就来说说这个问题。
新中国处理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姨太太问题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川军起义将领范绍增将军,他是著名抗日爱国将军,少年时期的范绍增曾加入过袍哥会,后来又加入了同盟会,还参加过护国讨袁战争,在民国时期也算是资格比较老的将领了,最后官至民国第88军军长。
范绍增作战英勇,由于他作战骁勇,打仗时经常不计后果的打,因此被时人称之为范哈儿(四川方言中憨傻之意),民间则戏称他是哈儿司令。
在1939年时,范绍增将军率领川军出川抗击日寇,并于1942年时指挥部队击毙了日军第十五师团长酒井直次中将,让日本军队创造了自陆军建军以来第一位在职师团长在战场上被击毙的耻辱,经此一战范绍增全国扬名,民间都称他是大智若愚的抗日爱国名将。
当时的范绍增除了英勇抗击日寇的美名之外,最为人称道的就是他的感情生活,在巅峰时期他拥有姨太太20多人,可谓是妻妾成群。
当时的全国女子游泳八项全能冠军素有美人鱼之称的杨秀琼就被范绍增看中,纳为了第十八房姨太太。
别看范绍增姨太太不少,但是他这个人还是很不错,很慷慨大度,他的姨太太但凡不想再跟着他了,他都会给一笔钱与其分手,杨秀琼后来就是如此离开了范绍增,拿了一大笔钱去了加拿大定居。
所以在最后范绍增身边只剩下嫡妻一人和六房姨太太,分别是嫡妻陈文兰,姨太太们则分别是张绍芬、叶邵芳、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何署熙六人。
范绍增是表面看着憨傻实际上是大智若愚,他很有头脑,还善于经商,一边当着司令一边靠着经商发家致富,所以他即便是妻妾成群,对他来说也是毫无经济压力。而且他还为了拓宽人脉资源,特意把姨太太们都按照交际花打造,让姨太太们去社交结识民国其他高官的妻女,以此来为自己官运做铺垫。
虽然范绍增善于投机经营,但是他的家国观念很正,抗日战争胜利后,他不想再打内战,于是主动请求去开垦戍边,却遭到了民国高层的拒绝。不过范绍增却消极对待内战,并且还暗中资助地下党,帮他们把一些稀缺的药品和物资送到解放区。
所以在1949年时,民国政府任命范绍增为川东挺进军总司令,别看名头很大,但是范绍增却明白民国的军队和政府要完蛋了,于是他决定率部起义。
经过谋划之后,范绍增在率军抵达达州渠县三汇镇时,他就率领所部两万官兵通电全国起义,之后他又率领所部军队接受了人民解放军的整编,在经过整编之后,范绍增被新中国人民政府任命为第50军高级参谋兼148师副师长。
接受了新中国的整编任命后,就意味着范绍增从旧社会的军阀将领变成了新中国的高级军官,可是他有了新中国高级军官的身份后就得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新中国政府要求严格履行一夫一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等行为。
而当时的范绍增身边还有一妻六妾,既然起义投诚了,那就得按照新中国人民政府的要求去做,他当时身份已经转变为人民解放军高级军官,那更应该以身作则,他必须得把这些姨太太问题解决利索才行。
于是范绍增就召开了家庭内部会议,这场家庭会议的主题就是要坚决执行国家一夫一妻制的政策,其实这场会议就是范绍增要把这些姨太太赶出家门。
在家庭会议上,范绍增表态既然在新中国之下就要严格执行一夫一妻制,得有姨太太离开范家。范绍增为人很重情义,他最先表态嫡妻陈文兰必须留下。
陈文兰是范绍增父母给包办的婚姻,比他大了两岁,十六岁就嫁给他,一直任劳任怨操持家务,帮他照顾老人和孩子,而且陈文兰当时年纪大了,如果离开范家生存都成问题,再一个陈文兰与范绍增是患难夫妻,也是他的合法妻子,没理由让她离开。
范绍增这个提议其他的六名姨太太也没得说,陈文兰本来就应该留在范家,因此这就意味着范绍增根本没给她们别的选择,她们六人都必须离开范家。
范绍增也很够意思,他给了六位姨太太两条出路,一是每人给她们一大笔钱,让她们去香港享受生活,二是给她们一大笔钱,让她们回老家等待全国解放。
最后何署熙当即表示自己愿意拿钱去香港享受生活并养老,于是范绍增给了何署熙足够她后半生花销的钱,还写了休书,并且托关系给她买了飞往香港的机票和定居香港的手续。
剩下的除了叶邵芳之外,其余四位姨太太均选择拿钱回老家,于是范绍增给了她们每人一大笔钱,并给她们写下休书,这四位姨太太后来回到老家后都有了各自正常的婚姻生活。
而叶邵芳是坚持不肯离开范家,她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她坚持要跟范绍增从一而终,这让范绍增很苦恼。
其实范绍增也舍不得让重情重义的叶邵芳离开自己,可是他身为解放军高级军官就得以身作则,做出表率,但他又怕太过于逼迫叶邵芳离开自己,反而会让她自寻短见,所以他只能暂时安抚住叶邵芳,然后把她安置到了已经解放的成都,希望通过拉开距离让她逐渐能接受离开范家的事。可是叶邵芳到了成都之后,也坚决不肯改嫁,坚持要等着范绍增。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1950年5月1日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男女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并且在《婚姻法》中是明确禁止重婚纳妾,这属于是违法行为。
但是由于旧社会封建制度遗留下来的问题,当时国家考虑到有很多人都有像范绍增这种情况,因此国家在1952年又出台了《关于婚姻法实行以前重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在这里面国家明确规定在1950年《婚姻法》颁布之前形成的重婚纳妾关系,都属于是旧社会不合理的婚姻制度所造成,国家对待这个问题,以尊重当事人选择为主,即女方如果想离婚,国家批准允许离婚,如果女方不想离婚,想继续当姨太太,那么国家也不会再干预。
在这个《关于婚姻法实行以前重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中就是明确了在1950年之前的纳妾行为不算违法,国家尊重姨太太们的选择,她们可以自由自主选择是否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因此范绍增这种情况被组织得知之后,组织根据新实行的《关于婚姻法实行以前重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给予范绍增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组织特意把叶邵芳从成都送回了范绍增身边,尊重叶邵芳的意见,让她继续留在范家陪伴范绍增。
后来叶邵芳一直在范家伺候范绍增和陈文兰,在陈文兰去世后,叶邵芳也终于成了名正言顺的范夫人,一直到1977年83岁的范绍增去世,叶邵芳还继续以女主人的身份在范家生活。
通过国家对待范绍增这个事情就能看出来当时对待处理这些民国遗留下来的姨太太问题,国家当时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置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婚姻关系,是充分从尊重这些姨太太选择的角度出发。
当时国家是鼓励提倡姨太太们主动结束畸形的封建婚姻关系,这些姨太太们如果选择结束这种畸形婚姻关系,国家会尽可能多的让男人在经济物质上对她们进行补偿,甚至国家还会对一些带着孩子出来的姨太太们进行特殊关照和帮扶,帮她们安排工作,帮她们适应社会,好能让她们带着孩子稳定的生活下去。
虽然国家鼓励提倡姨太太们主动结束畸形的婚姻关系,但是国家也充分尊重她们的选择,比如像叶邵芳这样痴情且传统的女人,不想结束这种畸形的婚姻关系,国家也予以理解,尊重她们的选择。
其实当时像范绍增这样重情重义的人并不多,很多有钱人都是选择留下最年轻貌美的姨太太当妻子,然后跟年老珠黄的结发妻子离婚,把她赶出家门。
当时国家对于这种情况也是费了很大的劲去甄别调查,只有必须有充分理由的,才允许男人跟结发妻子离婚留姨太太当妻子。
所以在建国初期,国家对处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姨太太这种畸形婚姻关系做得是非常到位的,保障了姨太太们的合法权利,还让她们自由自主选择是否结束畸形的婚姻关系,并且还对敢于离婚的女人进行物质经济上的帮扶。
正是在国家如此重视的情况下,纳妾这种畸形婚姻关系才终于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没有像民国政府那样,虽然法律上要求一夫一妻,但实际执行时并不严格,这才导致了姨太太这种畸形的封建婚姻关系残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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