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化处理?高速员工“煮食”迷路宠物狗,涉事公司:将严惩!

金十斤论 2025-02-07 17:30:18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明标准,在古代吃猫狗并不是不道德的事情,但如今猫狗已经成为宠物,宠物和食物是完全不对等的两种认同,但法律又没有明确不能吃狗肉,这就造成了一些社会矛盾,作为现代人,尽量不吃狗肉,更不要吃偷来,捡来的其他人的宠物犬。

2月7号讯,广东“宠物狗在高速被撞身亡遭煮食”引发热议,这只狗被主人寄养在一家机构,结果狗跑出来上了高速,在高速被撞后,高速公路的工作人员将狗带走吃了,高速公路公司称,巡查人员以为是无主之犬且狗当时已经死亡,就进行了私自处理,公司将严肃处理员工不当行为。

张先生(化名)称,他因为有事将宠物犬寄养在了深圳的一家寄养中心,但是狗却在1月29号逃出寄养中心失踪,后来发现狗上了高速公路还被车撞了,之后高速公路的工作人员将狗带走了,这些工作人员没有联系失主,直接将狗煮熟吃了。

寄养中心的人证实了此事的真实性,他们称正在和狗主人协商处理,已经报警,该寄养中心发布了致歉声明,称因管理失职,导致狗跑出了牧场,他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发后他们和狗主人取得联系并陪同寻找,结局让人痛心。

事情曝光后,广深珠高速公路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公司已经成立了调查组,经查实,在1月29号10点左右,巡查人员接到反馈,有一只狗上了高速某路段,巡查人员赶到时,狗已经被撞了,他们进行封路作业。

被撞的是一只黄色大型犬,倒在了中央隔离带处,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为了防范二次事故,巡查人员拍照上报后将狗尸体带离了现场,工作人员以为该狗无主饲养,而且狗死了,于是私自进行了处理,对于涉事人员的不当行为,公司将严肃追责。

从高速公路公司的声明看,死掉的狗确实被工作人员吃了,也就是所谓的“无害化处理”了,很多人说,工作人员做得对,狗上高速导致车祸,如果致人死亡,狗主人还会认领吗?但这其实是两件事,不可混为一谈。

涉事宠物犬并不是狗主人放出来的,而是寄养中心的责任,高速公路的工作人员吃狗简直让人无法理解,先不说有病没病,怎么能这么草率煮熟吃呢?宠物犬一般都有狗牌,直接掩埋也不会有责任,可工作人员偏偏吃了。

不过此事最大的责任是寄养中心,别人花钱寄养,怎么能让狗跑出去呢?而且狗在高速上被撞了,肯定有司机的车辆受损,寄养中心还应该赔偿司机的损失,高速公司追责也有必要,无害化处理应该是焚烧或者掩埋,而不是吃进肚子,针对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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