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泱泱大国,在历史的演进过程中必不可少地出现着征服、吞并与分化。有些政权或国家为了避免被吞并便献出女子与大国联姻,以表示友好或臣服;有些政权或国家则是为了"强强联合"或共同抵抗,通过联姻来拉拢同盟。和亲是解决矛盾的重要方法,不仅能有效减少战争,使社会安定,而且还能促进文化、经济交流。
汉唐是中国和亲史中极为重要的两个王朝,在汉唐的和亲史中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和亲公主。和亲公主是和亲政策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既是和亲政策的执巧者,又是和亲政策的维护者。和亲公主在历代的王朝统治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与那些功业显赫,地位尊贵的王侯将相相比,和亲公主在历史视角下的形象却是单薄而又令人伤悲的。
历史视角下的和亲公主形象,既是研究和亲公主形象的第一手资料,也是揭开这个特殊群体面纱的关键。和亲公主形象与一个个远去的王朝形象密切相关。因此,对于和亲公主形象的解读与分析,既是对和亲公主这个群体形象的再现与重新认识,也为了解封建王朝的统治政策,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借鉴。
一、“公主”概念的确立:从婚礼主持到皇帝之女《汉书·匈奴传》记载:“和亲之论,发于刘敬。”
朝政将联姻活动的概念称为和亲始于西汉。先秦时期我国一直处于分裂状态,这时期的联姻只是双方为了自己取得更大的利益而进行的。而秦汉之后,天下归于一统,这时的联姻活动则是中央王朝为了维护政权的统一与边地的安定而进行的。和亲必须是首领或政权之间出于政治目的的进行的联姻行为,民间百姓之间的通婚则不能算作是和亲。
作为和亲当中重要纽带的“公主”,这一称谓所象征的身份地位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朝代的不断更迭演变中最终确立了其真正身份。《春秋左传正义》中首次出现“公主”一词,是诸公主持婚礼之意,汉代时,汉高祖之女刘乐被称为鲁元公主,她被认为是第一位代表皇帝之女的“公主”,“公主”的称谓由此而得到确定。
随着汉代大一统的到来及等级观念的逐渐增强,“公主”这一称谓的权威性逐渐确定。首先在婚嫁形式上具有特殊性,皇帝的女儿称为公主,其他诸王的女儿称为翁主。其次,还通过固定性的称谓确定公主的身份,诸侯的最高爵位被称为“公”。原意指“公侯”对天子女儿的婚嫁进行主持,后来逐渐变革成为天子之女的固定称谓,“公主”之名由此确定。
同时,“公主”所代表的群体内部也有了更细致的划分。在汉代,皇女都被封为县公主,出行仪仗服饰车马同列侯。比她们尊崇的人,加尊号“长公主”,出行仪仗服饰车马同藩王。汉武帝之女卫长公主,建武十五年,封舞阳公主为长公主,就是帝女地位尊崇也称为长,并不仅仅限于皇帝的姊妹。
唐朝时期对公主封号有更加明确地规定。皇帝的姑姑被称为大长公主,皇帝的姊妹被称为长公主,皇帝的女儿被称作公主。公主需要到相应的年龄阶段经过册封,才会有自己的封号。封号的命名来源,除了以美好祝愿为主的封号,如永福公主、万寿公主、寿安公主等,另外有以不同地名作为公主的封号,一般以国名或郡名为主,如虢国公主、襄阳公主等。
相较于汉代而言,唐代公主封号更具变化性。在汉代时期,公主的封号相伴一生,不能随意更改;而在唐朝时期,对“公主”这一名词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公主的封号有其由来的依据,若改嫁或入道等,皆可改变封号,但可以确定,从汉朝开始,“公主”成为皇帝之女的特定称谓,虽有区别,也有变革,公主一词的含义基本确定,唐朝以后也一直沿用。
二、汉唐和亲:有传承也有革新从汉代开始,和亲已成为中原政权不得已的情况下,选择的一项与少数民族政权和平共处的政策。此政策的积极之处在于,它成为联系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友好的桥梁,也是一种民族融合的表现。将本国公主远嫁他国或将别国的公主娶入本国,目的是为了以政治上的联姻来换取外部的和平环境,客观上促进了双方的经济贸易往来,扩大了中原王朝的影响力。
汉唐两个时期的和亲,公主的身份有所差异。汉代的和亲,主要以宗室女封为公主进行。汉时期和亲公主的身份依次递降,为:宗室女、亲王女、宫女等。如惠帝时以宗室女为公主,嫁给匈奴单于;文帝时复遣宗人女为单于阏氏,景帝时又以宗女为公主嫁匈奴单于;武帝时将细君公主、解忧公主先后嫁给乌孙王;汉元帝时以良家子王昭君嫁匈奴呼韩邪单于。
唐代的和亲以公主为主而不同于汉代的宗室之女,如唐太宗以文成公主嫁吐蕃王松赞干布。唐中宗以金城公主嫁给尺带珠丹,以永乐公主、燕郡公主、静乐公主先后嫁给契丹可汗。除了具有像汉代的亲王女,宗室女的血统外,还有皇女,皇妹,宗室甥女等。如唐肃宗之女宁国公主嫁于回纥英武可汗,唐穆宗之妹太和公主嫁于回纥,芳公主杨氏嫁于奚首领李延宠。
汉代的和亲对象以匈奴和乌孙为主,范围较小,而唐时期公主和亲相较汉朝而言更加盛行。唐朝时期经济繁荣,国力强盛,使其他少数民族更加依附唐朝,吐蕃、契丹、突厥、回纥等民族首领都与唐和亲,其中以唐和吐蕃的和亲最为著名。因此可以看出,唐时期的和亲对象远远超过汉时期,和亲对象的范围扩大到多个少数民族政权,导致大量的公主远嫁他乡。
“和亲”政策是刘邦在公元前198年与匈奴确立的一种带有贡赋性质的政治和约。直到汉武帝时期,匈奴被攻打后,汉匈双方才逐步建立起真正平等意义上和亲的关系。汉初,匈奴势力强大,和亲政策是汉王朝主动要求与匈奴和亲,避免与匈奴直接进行军事冲突,并以汉宗室女和大量财物奉献于匈奴单于,目的是为了换取宝贵的休养生息时间。
到汉武帝时期,已经不需要一味地以低姿态与匈奴进行和亲,反而进行了有力的回击。从这时起,西域各国开始与汉朝相往来。匈奴听闻乌孙要与汉相通,想要攻打乌孙,乌孙很是害怕,于是与汉通婚。此时与乌孙的和亲,满足了双方的政治需要,对于乌孙来说获得了强大的支援,对汉室来说则切断了匈奴的右臂,两国的联姻属于互相倚重。
而在西汉后期,地位完全颠倒过来,以高傲的姿态赐汉室宫女于匈奴单于,其目的则是恩威并施,使匈奴永远臣服于汉朝。如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单于朝见汉宣帝于甘泉宫,“汉宠以殊礼,位在诸侯王上,赞谒称臣而不名。”并且颁发给他黄金玺,由此可确定匈奴对西汉政权的隶属关系。
唐前期建立了较为完善政治经济体制,使唐前期的综合国力一直呈持续发展的态势。尤其是到“开元盛世”时期,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军力强盛、科技文化发达,对其他少数民族政权产生了很大的威慑力,他们皆以与唐“和亲”为荣。唐朝同意公主下嫁是为了边疆和平,而铁勒部娶公主是为了向其他少数民族政权炫耀,并希望通过大唐的势力庇佑自己的统治。
这样的和亲对双方来说只是求安定的筹码,各有所求,并无感情可言。以唐太宗为代表的统治者,抛弃了唯我独尊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能以民族平等的态度对待其他各族人民,使少数民族纷纷来朝,以“和亲”的方式加强与唐朝的关系,强大的少数民族政权借此可以抬高声望地位,弱小民族则可以寻求大国保护,避免强蕃的欺凌。
三、“余本皇家子,漂流入虏庭,一朝睹成败,怀抱忽纵横。”唐相较于汉而言,和亲的特点更加复杂化。汉代公主和亲主要是为了解决以下问题:一是为了同建立政权的少数民族国家划定管辖区域和分界线,二是为了加强双方的交易往来。匈奴缺少粮食和绢帛等物资,汉匈和亲之后,就能进行相互贸易,在满足匈奴获取缺乏物资的同时,也能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减少战争的发生。
唐代的和亲公主的影响力越来越凸显,例如唐代的文成公主和亲松赞干布。在文成公主入蕃后,不仅稳定了边疆局势,带去了安定的生活环境,消弭了战争;还给吐蕃人民带去了中原先进的科学技术,向藏族妇女传授了纺织和刺绣的知识和技巧,促进了吐蕃经济文化的繁荣和进步;咸安公主对唐与回鹘绢马贸易纠纷则起到了很大的协调作用。
另一个明显区别是唐朝的和亲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汉代以与匈奴和乌孙和亲为主,而唐代和亲对象多至回纥、吐蕃、突厥等多个少数民族,一方面是为了平衡及笼络各方势力,为经济的发展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还可以利用和亲公主感化各族首领,逐步分化少数民族中的各方势力,瓦解甚至控制少数民族政权,达到巩固唐朝统治的作用。
与汉代不同,唐代和亲的目的不再只是安定疆边,更重要的是为了结交良好的军事盟友,为以后借兵、抵御外敌做铺垫。王朝利用和亲平衡及笼络各方势力,为经济的发展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而和亲公主用和平的和亲之路代替烽火连天的战争之路,客观上为唐代的边疆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安定做出了贡献。
和亲公主们不仅充当了和平使者,感化各族首领,逐步分化少数民族中的各方势力,瓦解甚至控制少数民族政权,达到巩固唐朝统治的作用。还为唐朝的文化输出作出了贡献,将唐朝先进的文化和技术源源不断的推广到边疆地区,大大促进了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
结语公主作为封建王朝一群特殊的女性,注定了她们生而不凡。她们成为联系皇室与其他贵族或少数民族的政治纽带,这是带有政治色彩的婚姻,也是无自主选择权的婚姻。统一王朝中的和亲公主各具特色,在不同的和亲曲调中,为后人留下了清晰而复杂,哀怨而又喜悦的形象;乱世中的和亲公主,在王朝频繁更迭的乱世中,奏出了乱世下和亲公主的独特乐曲。
汉唐时期,和亲有很多异同。其相似性体现了文化的相对稳定性和恒久性,其差异性则又说明文化发展的特殊性和传播性。但总体来说,文化习俗有其自身的特点,后人总是在前代人创造发展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文化因素,并加以革新。汉唐时期公主婚姻是一种婚姻文化的延续与传承,同时为适应时代而进行了改变,成为适应潮流的一种文化。
和亲公主虽早己煙没在了历史的黄沙与时间的轨迹中,但和亲公主的形象与其所秉持的和亲友好精神却在不断的发展中得到了丰富与宣扬。和亲公主的形象是一个复杂而又令人敬仰的形象。在时代的发展与变迁中,秉承和亲公主的和亲精神,传递和亲公主的形象,既是对和亲公主的铜杯,也是维护民族团结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
[2]班固.《汉书》.
[3]欧阳修.《新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