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恭宪王朱志墣:宗室中的事儿妈,与秦王府纷争不断

钱越说史 2023-08-04 14:26:51

昭穆之制是宗法制的重要一环,常见于家庙,是对家族成员辈分关系一种排序。排序时,家族的始祖居中,其后诸代父子互为昭穆,即二世、四世、六世等双数世系,列于始祖之左侧,称“昭”;三世、五世、七世等单数世系,位于始祖之右侧,称“穆”。无论是常见的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还是比较少见的天子十一庙、天子九庙,都以单数形式出现,也正是基于昭穆之制考虑。

北京太庙

除家庙外,昭穆之制也适用于家族墓地。《周礼·春官·冢人》载:“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 东汉鸿儒、经学大师郑玄注解道:“先王造茔者,昭居左,穆居右,夹处东西。”即家族墓地按始祖居中,左昭右穆的形式营建。传说中被诛了十族的方孝孺在其《孝友庵记》中提及,孔子及其后裔的家族墓地孔林,就是以孔子为始祖,按昭穆之制营建。

古代有权有势的家族,一般都会按昭穆之制营建家族墓地。比如宣德九年(1434年)三月,秦藩永兴王朱志墣奏称,当年朝廷给其父王朱尚烈营建的墓园选址有所欠缺,坟园墙垣之外全是百姓之地,以至于整个墓地相当窄隘,难以按昭穆之制营建墓穴,请求朝廷赐地拓展墙垣。一向小气的明宣宗对此非常重视,命陕西方面进行实地勘察,酌量拨给。

“癸卯永兴王志墣……又奏:‘父懿简王坟垣外皆军民地,欲昭穆序葬,窄隘难以寘穴。乞敕所司量给赐地,展筑四垣。’上命陕西都司、布政司覆视给之。”(《明宣宗实录》)

为亲弟争利益

朱志墣,生于永乐五年(1407年),为永兴懿简王朱尚烈的庶长子,生母马氏。永乐十六年(1418年)正月十二日,永兴王朱尚烈薨逝,按明初的传统,年龄已经达标的朱志墣当年便可袭爵,然而直到永乐二十年(1422年)才被准许袭封,永兴王爵整整空缺了四年之久,给出的理由竟然是因为他不是嫡子。

宣德元年(1426年)九月,20岁的朱志墣成婚,王妃为参议陈羽之女陈氏。

朱尚烈只有朱志墣、朱志埁(音cen2)两个儿子,两兄弟同日受封,作为小宗的朱志埁受封镇国将军。朱志墣对这个弟弟十分关爱。

宣德元年四月,朱志墣以朱志埁已长大成人,即将成婚为由,为其奏讨岁禄及宅第。原本相中的是西安左卫旧治,但陕西都司奏称此地乃接待外夷朝使之所,现如今都还有夷使住在里面,遂改以西安前卫治所为镇国将军府。

明代西安府城图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嘴陕西都司。与秦藩同城而居的陕西都司,估计是大明最憋屈的都司衙门,不仅头顶上有巡抚、总督等婆婆管着,还不得不经常迁移办公场所。

陕西都司最初的办公地在今西安钟楼西南角,地处城内核心地带。也正因此永乐年间被秦藩相中,改建为永兴王府,都司衙门迁址西安后卫。估计新办公地点条件不怎么好,遂于宣德三年(1428年)奏请改以西安左卫为治所。然而四年之后,又将都司衙门迁移到原西安中护卫治所。

“(宣德七年三月)乙丑,狭西都司奏:‘初本司改为永兴王府,以西安左卫为治所,西安左卫则徙于长乐门治事。今西安中护卫已调,公廨空闲,欲俟农隙缮盖厅事改为都司,而以今治所仍为西安左卫。’从之。”(《明宣宗实录》)

奏讨宅第的同时,朱志墣还请求朝廷赐予其弟随从。宗室的随从有两个来源,一是从地方卫所拨给,一是从本藩护卫之中划拨。

秦藩的西安三护卫属于天下强军,一直是朝廷的眼中钉,可历代秦王虽然会做些出格之事,但总体还在可容忍范围之内,以至于当年明成祖花了二十几年都没能找到理由将其裁革,只能找各种机会临时抽调人员进行渗沙子,对削藩而言收效甚微。

明军剧照

秉承了祖父遗志的明宣宗自然不会放过这种机会,下令让秦王朱志均从西安三护卫中酌量拨给。不成想朱志均非常强项,上疏抗辩称永兴王府自身有五百校尉,凭啥还要薅我的羊毛!从朱志均的语气来看,阿越怀疑永兴王府的五百校尉,也是由西安三护卫划拨。本就看秦藩手握三护卫极其不爽的明宣宗顿时大怒,痛骂秦王不爱护弟弟,直接下旨从西安护卫中划拨五十人给朱志埁。

“(五月)丁酉……给永兴王府镇国将军志埁从人五十人。先命于西安护卫量给。秦王奏:‘西安护卫官军俱有池役,而永兴王府有校尉五百人,请量给与之。’上曰:‘是秦王不爱弟也!拥三护卫不肯分,乃欲五百人中分之,何其不推恕心!’命兵部于西安三护卫给之。”(《明宣宗实录》)

划拨给朱志埁的五十人,本属于秦藩护卫屯田军,因此依然需要纳粮。正统五年(1450年)九月,永兴王以这批校尉既要纳粮,又发放粮饷,实在不便为由,奏请将两者都停掉,让他们自给自足。校尉的粮饷必然比因纳税粮低,这对朱志埁而言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关键明英宗还予以了准许。

孝顺生母的孝子

友爱弟弟的同时,朱志墣还非常孝顺。尽管他贵为郡王,可由于是庶出,故即便是袭爵后,其母马氏依然是个没有正式头衔的永兴懿简王宫人。

儿子是王爷,生母却是没名没分的妾侍。对此,朱志墣心内极其不平静。宣德五年(1430年)五月,在他的极力奏请下,明英宗下旨册封马氏为懿简王夫人。

“乙卯,封永兴王志墣生母马氏为懿简王夫人,以永兴王奏乞名号故也。”(《明英宗实录》)

襄陵王朱范址篇中,有网友指出郡王妻妾不存在夫人一级,阿越在查阅《明实录》后发现并非如此,在此简单解说一下。明代亲王内宅有四个级别:王妃、次妃、夫人、宫人,其中宫人是最低级的妾侍,有生育的妾侍在子女受封后可以晋封夫人,至于次妃在永乐之后主要授予袭爵的庶子之母。而郡王则只有王妃、夫人和宫人三等,夫人主要授予袭爵的庶子之母,其余宫人即便是育有子女也只能在原地踏步。当然郡王夫人称号并非每个郡王之母都能拿到,而某些受宠的镇国将军,其母也有可能被授予夫人称号。

正统八年(1443年),马氏罹患重病,朱志墣一面上疏皇帝,请求朝廷赐予药品进行调治,一面奏请准许他前往五台山为母祈福。

五台山

五台山位于山西五台县境内,是位列佛教四大道场的文殊菩萨道场,为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首。相对于其他三大名山,五台山离西安最近,交通也最便利。

兴许朱志墣真的是去给母亲祈福,可落在明英宗眼中却变了样。五台山离西安足足有上千里,近也是相对而言,真要有心祈福,道教圣地终南山和五岳名山华山都近在咫尺,为何要舍近求远,确定不是借机外出游山玩水?所以修书一封予以否决。

“上命太医院如数给之药。复书曰:‘事神以诚为本,叔坚此一念虽在宫中祈祷亦应。况国王去五台尚远,叔方旦夕侍母疾,岂可去侧?不必往也!’”(《明英宗实录》)

正统十一年(1446年)五月,马氏去世。次年五月,朱志墣在为母亲举行完小祥后,转身就上疏朝廷,表示皇恩浩荡,自己父王懿简王、嫡母高氏、生母马氏,在去世后俱蒙遣官赐祭、造坟安葬。但他们的生平并没有树碑立传,恐怕日久之后其事迹将随风而逝,后世子孙想要追思的想不到先辈的荣光。是以,他祈求皇帝陛下能敕命翰林院撰文以便刻碑留念。

这在宗室中属于开天辟地的第一回,礼部自然不肯开这种先例。奈何,明英宗被永兴王的孝心所打动,以“亲亲之义”为由,给予特批。

与大宗的纷争

本支亲王与郡王,不仅是大宗与小宗的关系,还存在管辖与被管辖的关系。比如郡王想要派人外出办事,需本藩长史司批给路条,才能成行。

第四代秦王朱志均,因无子而绝嗣,秦王之位由其三弟富平王朱志(土絜)承袭。可朱志墣因为弟弟求取校尉一事,与大宗结下的恩怨并没有随着一方当事人的故去而消亡。

正统十年(1445年)九月,礼部奏称,永兴王想要派人赴京陈情,秦藩长史司左长史傅铨秉承秦王的意志,不肯给予批文,导致无法成行,要求治他一个只知阿谀不能正谏之罪。然而明英宗竟选择宽宥傅铨,让其继续留任,估计朱志墣本身就不怎么占理。

坝上牧场

不给路条还只是件小事,更大的冲突在后面等着。

农业社会,土地是最大的生产资料,民间为争地争水爆发过无数次冲突。景泰二年(1451年),秦藩大宗与永兴王府之间也爆发了一出土地之争,双方争夺的焦点是一处牧场。永兴王朱志墣,秦王朱志(土絜)都宣称这块牧地是自己的。互不相让之下,一路将这桩牧地所有权官司打到了皇帝面前。

陕西三司奉命勘查后,认为秦王有理,将牧地判给朱志(土絜)所有。朱志墣不服,争讼不已,明英宗被搞得一个头两个大,下旨禁止他继续争讼的同时,令陕西三司按照体覆结果拨给其一部分。

“(十一月)甲子……秦王志(土絜)与永兴王志璞讼牧地。三司覆视颇直秦王。永兴赴诉不已。命止,凭体覆拨给之。”(《明英宗实录》)

从这一处置来看,阿越怀疑陕西方面是在偏袒秦王,事实上当地官员对朱志墣这位郡王历来多有轻视。

比如《皇明祖训》规定,本地官员途径王爷们的府邸时要下轿落马。然而景泰年间的陕西巡按御史甘泽在路过永兴王府之时竟然不下轿,属于典型的大不敬。朱志墣拿他没办法,只当没这么回事。这件事曝光,还是文官内斗的结果。甘泽揭发陕西布政使许资“贪鄙好利”,作为报复,许资以为突破点,举报甘泽“不遵礼法”。最终甘泽被调回京师问罪。

奏请不断的事妈型宗王

写了这么多,我们可以看出这位爷事特别多,简直是个事儿妈,动不动就上疏奏事提要求。看过他下面这些举动后,估计你会更坚定这个结论。

宣德三年(1427年)六月,朱志墣上疏保举陇西县学教谕冯益为永兴王府教授,给出的理由为对方“通经”。王府教授是郡王府职位最高的属官,于情于理都应当由朝廷任命,所以吏部对此表示反对,结果明宣宗以“朕推诚以待宗室,不必校此”予以同意。

皇帝为保证后宫的纯洁性,选择阉人入宫服务。为此,民间有些生活困顿者会选择自行去势,以期入宫过上好日子。明代,这些入不了宫的阉人会退而求其次,选择入王府服务。对这种行为朝廷是严厉禁止的,毕竟宫中出去的好控制,王府自行从民间选取会引发各种问题。

明代宦官剧照

宣德九年(1434年),朝廷命各地王府辞退自行买入的阍者。朱志墣闻讯立马上疏朝廷,请求准许他留下旧时所买者。明宣宗对他网开一面,准许他留下懿简王时所买者,并告诫不可再私下收人。

按理说朝廷有禁令,又给予了优待,他朱志墣应该学会满足。然而并没有。正统三年(1438年)八月,因为再次私下购买阉人,遭到明英宗训斥。在此过程中永兴王殿下以这几个人“自幼被伤”粉饰,可明英宗认为即便如此,难保以后会有私下自宫之人“矫诈以求进用”,要求他自今以后谨守成宪,不得再犯。

结果正统五年(1440年),朱志墣又私下购进许敬等八名“被伤男子”,明英宗再次去信,准许他留下的同时,以“恐累清德”相告诫。

景泰五年(1453年)七月,又双叒叕爆出永兴王擅自收买一十四名阉人。对宗室,明代宗在大部分情况下比大哥要好说话,可对此事的表现却截然不同,因特殊原因他宽宥了朱志墣之罪,但下令将这些阉人尽数收入司礼监。

永兴王妃陈氏在宣德八年(1433年)去世,王府女主人出缺。正统三年(1438年),朱志墣提出想要把自己的使女、生有二子的张氏扶正。此时续弦禁令还没发布,永兴王明明可以续娶,却玩这一出。明英宗对这位族叔很是无语,不过还是准了。

正统六年(1441年),朱志墣又想给三个儿子养童养媳,这回明英宗没惯着他,直接以非祖宗旧制为由予以回绝。

“(四月)辛未,永兴王志墣奏:‘有子公鉐等三人,俱选良家女为婚,欲预令各女赴府教训礼仪,俟年长成配。’上以非旧制不许。”(《明英宗实录》)

明代命妇冠服

永兴王次子朱公䤡(音ran3)先选长安县民韩温之女为妻,婚后不久韩氏去世,朱志墣又颠颠地给儿子选故知府李笴之女为妻。这纳采、问名、纳吉、纳征等一系列婚礼都快程序走完了,才猛然发现竟然没跟朝廷打个招呼,属于严重违反宗室婚嫁程序,于是立马上疏自陈“失于奏请”之罪。明英宗一看都到这一步了还能怎么办,轻飘飘地一句“自今宜祗循祖宗成宪”就算完事。

正统十一年(1446年),朱志墣表示女儿三原县主成婚后没地方住,奏请征用指挥佥事邢端旧宅为县主府邸。工部对此据理力争,表示从没有将官房赐给县主的成例。明英宗估计也已经被朱志墣折腾地够呛,懒得和他多掰扯,直接同意了。

景泰四年(1453年)八月,朱志墣以自家家眷人数众多,用度不足为由,援引韩藩乐平王朱冲烌(音xiu1)之例,请求朝廷将他们父子五人的岁禄中本色调整到七百石。明代宗“从之”。

景泰五年,又上疏索要永乐年间赐予定国公徐景昌的西安旧宅第,充作第三子镇国将军朱公鉱(音kuang4)。徐景昌是中山王徐达之孙,他家属于靖难元勋,当朝实权勋贵,你朱志墣还真敢想。出人意料的是,这件事还真让他办成了。

阿越说

朱志墣患有风疾,一向体弱多病,在他奏请下朝廷赐予了不少药饵,但见效不大。以至于景泰二年(1451年)之时,年仅40余岁的永兴王殿下,逼不得已上疏奏请由长子朱公鉐(音shi2)代行王府礼仪事务。

景泰四年六月、八月,朱志墣因旧疾复发,“以致危殆命”,先后两次向朝廷奏讨药材。朝廷虽然赐予了片脑、犀角、沉香等诸多珍贵药材,可依然无力回天。

沉香

景泰五年(1454年)四月初八,永兴王朱志墣薨逝,在位33年,享年48岁,朝廷赐谥曰恭宪。朱志墣在位期间奏讨不断,小错也不少,可大事不犯,属于贪婪而又有自知之明的事儿妈型宗王。

朱志墣在世之时对唯一的弟弟朱志埁非常好,为此不惜与大宗闹隔阂,在友孝上面堪称模范。未成想自己尸骨未寒,子侄辈却势同水火,身为永兴王长子的朱公鉐竟大义灭,致使朱公钤、朱公铠这两位堂兄弟被废为庶人,迁往北京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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