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广电,国家明确文化央国企收入分配、转制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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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涉及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用地保障和收入分配等多个维度,旨在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件涉及到相关改革内容与广电系统,尤其是中国广电员工收入改革,转制等有了文件依靠。
相关内容由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拟定,含“金”量非常高。《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共分为8个部分,一共十六条。
一、涉及文化央国企收入分配、转制主要有以下几条
(十一)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文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完善内部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向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业绩的人员倾斜、向一线人员倾斜、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允许对符合有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方式,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并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公开。
(十二)对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经济效益年度间波动较大,以及投入产出期阶段性明显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国有独资、控股文化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工资总额预算可按周期进行管理,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支持国有文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统筹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项目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政策,以价值创造为导向,激发活力、提高效率。
(十三)转制文化企业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转制时在职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十四)转制文化企业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继续执行现行办法,也可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有关规定纳入离休人员医药费单独统筹,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中,原享受公费医疗的,在按规定参加所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
(十五)原事业编制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中由财政负担部分,转制后继续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拨付;转制前人员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尚未解决的,转制时由财政部门一次性拨付解决;转制后原有的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
二、涉及广电系统改革及员工收入、转制等核心内容,你准备好迎接变革了吗?
这次政策调整,无疑为文化企业的收入改革指明了方向。政策中明确提出,绩效要向一线员工和骨干倾斜,这意味着那些默默付出的英雄将得到应有的回报。同时,工资公开制度的推行,也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更令人振奋的是,股权纳入员工激励方案,这无疑为广电系统的员工们打开了一扇通往财富自由的大门。
对于原有事业单位转企的员工和干部来说,这次政策调整更是意义非凡。保险和养老金问题得到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这大大减轻了员工和企业在转制过程中的经济负担。而“财政一次性拨付解决”这一举措,更是直接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了员工的相关权益能够平稳过渡。这一系列的政策调整,无疑为广电系统的未来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这次政策调整,不仅为文化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更为广电系统的员工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你对此有何看法呢?快来评论区留言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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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5G :资深分析师|特约撰稿人|新媒体专栏作者|手机评测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