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再无出头鸟,世人皆为待宰鸡。
近日,关于“南宁一医院被指销售馊米饭”一事在网络上闹的人尽皆知,官方也是对此做出了通报:举报缺乏足够证据支持。出了这个结果,举报人侯某某也接到了“道歉十天、赔偿8960元”的民事起诉状,此事登上了热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男子侯某在医院食堂就餐的时候,发现售卖米饭变质有馊味,于是该男子找来工作人员并提出了质疑,要求食堂禁止售卖变质米饭,结果工作人员没有处理此事,反而让侯某不要拍摄。侯某据理力争,要求对方先固定证据,可是在现场的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反应,反而不断对着侯某进行盘问,问侯某有没有证据,检测费用谁来承担等等,这样魔幻的发言,任由食堂后方工作人员,处理掉变质的米饭。
事情曝光后,当地有关部门也表示已经将米饭样品拿去检测,等待检测有结果之后就会公布,事件就这样过了3个月,此次事件也终于迎来了最终的结果
12月11日,南宁市江南区市监局发布通报显示:侯某某认为所食米饭颜色发黄有异味,与食堂管理人员发生争执,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将现场视频发布在网上。执法人员对米饭现场检查,未发现米饭存在异常气味,该局送检大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举报证据不足,食堂违法事实不成立。
也就是说,米饭的检测结果没出来,后面男子也没有办法证明这米饭是馊的。
倒是食堂那边直接把,举报的男子给起诉了,现在法院判决下来了,对方有三个要求,第一,要求侯某删除之前的视频,第二,要求侯某道歉,并拍视频连发10天,第三,就是要侯某反赔8960元。
12月13日,当事人“米饭哥”发布视频提出了对情况通报中的一些疑问。
首先,市监局给当事人发了一份《处罚结果告知书》的电子邮件,上面明确写着是“举报情况”。
市监局给公众媒体传达的情况通报上面显示的是“投诉情况”。
“米饭哥”提出质疑一:我明明是举报,为什么市监局给媒体发出来的都是投诉情况?我是怎么从举报变成投诉的?希望得到回应。
质疑二:通报中说我是投诉,还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尽快提供我跟他们要赔偿的证据,如果提供不了,那么我认为在抹黑我,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将会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男子根本没有说过自己要求赔偿的证据,自己只是正常的举报,结果直接成为了举报。
而再看红星新闻发布的当地的通报:
明明食堂窗口的米饭,结果却拿仓库的大米去检查(这里给北方朋友解释一下,南方所说,饭或者米饭,是蒸熟的大米,而说的米就是北方说的生大米)。
而且其实当时,当时侯某说米饭馊了的时候,对方已经提来了另外一桶米,颜色什么的明显不一样,当时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固定证据。
之前都说指鼠为鸭,现在看来,他们还是太年轻了,看看这个,不但说是鸭就是鸭,还要你赔礼道歉。无耻的嘴脸,真是一次次刷新人们的底线,你以为这就是他们的底线的时候,他们下次会把底线放的更低,低的你想都想不到。指鼠为鸭,一件小小的事,结果最后闹得沸沸扬扬才得来一个结果,不知道这次,还会不会有人让其发酵,能引来更高层次的人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