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关于席某某的电话录音成为一审判决重要证据。
录音中,席某某面对“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和“你对女方进行强暴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两个问题均回复“嗯”。

3月23日,席某某家属说,二审刑事开庭将坚持无罪,民事部分,除了彩礼,两人交往期间男方赠予女方的钱款也要求退回。
3月25日,席某某母亲表示,其仍认为女方目的是想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二审庭审,他们也坚持做无罪辩护,“我们认为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

截止目前,订婚强奸案男方已被羁押690天,订婚强奸案男方家属称自愿发生关系。
对此有网友表示说:“无论恋爱,订婚,结婚……任何关系,违背任何一方的意愿,强 行 发 生 关系,就是犯罪。”
还有的网友说:“这种事要双方你情我愿,其中一方不同意就不行(不论男女)”

也有的网友说:“现场没留下任何精液,还是完璧之身请问是如何强暴的?”
还有的网友说:“当代中国婚姻,彩礼必须的,房车必然的,妻子可以拒绝夫妻生活,可以替外面男人生儿育女不承担责任,男人结婚的意义在哪?”
有的网友总结了一下:“”根源在房本上加不加名字,男的以为生米煮成熟饭了,又订婚了,就顺理成章了,结婚女的不愿意把他告了,强奸罪是稳稳的,不管订婚结婚还是谈恋爱还是陌生人,只要女生不愿意,那就是强奸,只要女生愿意那就没事,但是这事家属一直认为没有强奸证据!

通过录音,可以看出来,这女孩子目的不是很单纯,你把人家告了,彩礼是必须要退的,而且还要处罚,违背了订婚的契约精神!奇怪的事,女的“被强奸后”还希望尽快结婚……”
这样的婚姻哪怕成了,也是不会幸福的,早日结束吧,这种大概率就看如何赔偿,能否让女方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