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受欢迎的社交媒体平台 TikTok 在最高法院进行了一场关键的辩论,试图证明一项要求其在 1 月 19 日之前从中国控制的母公司字节跳动剥离或面临关闭的法律,是对言论自由的违宪限制。
然而,就目前情况来看,这场辩论对 TikTok 而言形势并不乐观,因为法官们似乎并不认同 TikTok 的言论自由权受到了该法律的牵连。相反,法官们指出,拥有言论主体资格的是字节跳动而非 TikTok,并且作为一家外国公司,字节跳动根本不具备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赋予的权利。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本案的核心法律是 “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的应用法案”(PAFACA)。该法案将中国等部分国家定义为 “外国对手”,并禁止美国公司支持或推广主要由这些对手控制的应用程序。虽然政府无法直接让字节跳动关闭 TikTok,但却可以阻止 TikTok 在谷歌应用商店的出售与更新,这实际上等同于对 TikTok 服务的禁令,只要该平台由美国认定的受不利外国政府控制的公司所拥有。
PAFACA 的出台历经了大量工作。早在 2020 年 4 月,时任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就曾通过行政命令要求 TikTok 从字节跳动剥离或关闭,但最高法院因总统无权禁止整个公司而维持了原命令。2024 年 4 月,在对字节跳动的运营方式以及 TikTok 与字节跳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数年的调查之后,国会通过了 PAFACA,随后乔・拜登总统签署了该法案。美方认为,通过字节跳动,中国政府可能会轻易利用 TikTok 收集美国公民、政府官员甚至非 TikTok 用户的数据,并将这些信息用于不良企图。该法律规定,字节跳动必须在 270 天内完成对 TikTok 的剥离。
在社交媒体平台引发的国家安全担忧问题上,作者坦言自己并非专家,毕竟这些平台确实可能使外国政府有机会对可用于对付美国人的信息进行数据挖掘。而更关键的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在这方面也并非专业。
因此,从表面上看,当涉及国家安全威胁以及旨在保护本国的法律时,法院理应给予民选政府部门高度的尊重。事实上,历史上曾出现过国会和总统声称需通过种族主义或压迫非白人的方式来保护国家安全,而最高法院对此给予了较大的支持空间,例如是松诉美国案中,法院批准了二战期间日裔美国人被关进集中营,以及特朗普诉夏威夷案中涉及的特朗普的穆斯林禁令等。考虑到法院以往对政府以国家安全名义采取行动的宽容态度,禁止单一社交媒体应用程序所带来的风险相对而言就显得较低了。
就 TikTok 而言,其试图反驳通常被视为确凿的国家安全论点,声称自己被禁并非是因为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而是由于政府不喜欢其平台上的内容。
具体来讲,TikTok 认为,即便其想用某种算法推送中国政府的宣传内容并像国会指控的那样与中国政府分享信息,它也应享有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赋予的权利。代表 TikTok 部分用户的团体以及一系列非营利言论自由组织也加入了这场争论,他们主张 TikTok 内容创作者同样享有第一修正案规定的使用 TikTok 的权利,并且如果他们愿意,也有权与中国政府合作。但至少在作者看来,如果 TikTok 是一家由美国人拥有和经营的公司,那么它的论点或许会更具说服力,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在听证会上,克拉伦斯・托马斯、约翰・罗伯茨、萨姆・阿利托、埃琳娜・卡根和艾米・科尼・巴雷特等法官首先提出的问题便是:为何中国拥有的字节跳动公司能在美国宪法下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TikTok 的律师、前特朗普总检察长诺埃尔・弗朗西斯科始终未正面回答这一问题。他虽一再试图回避,辩称美国公司有权与外国政府合作且不会丧失言论自由权,但却无法改变 TikTok 并非美国公司而是字节跳动子公司的事实。
布雷特・卡瓦诺提出了一个在作者看来是整个听证会中最为关键的法律观点,他指出美国自无线电发明以来就一直限制外国对媒体机构的所有权,但这并未触犯第一修正案。弗朗西斯科则回应称广播的先例并不重要,因为广播的可用带宽有限,而互联网是无限的,但这一论点显然未能解决核心问题,即基于国家安全考虑,外国拥有广播电台可以且已经被禁止,同时并未侵犯美国人在广播中收听或发言的言论自由权利。
索尼娅和杰克逊可能是最强烈反对 TikTok 立场的人,他们认为,即便美国的言论自由权利会因 PAFACA 受到限制,这些限制也因国家安全威胁而理应存在。杰克逊巧妙地使弗朗西斯科陷入困境,她指出此案实际上并非关于言论,而是关于 “结社” 权利,而弗朗西斯科恰好落入了这一圈套,他同意如果 TikTok 愿意,其有与中国伙伴合作的权利,但随后杰克逊跳出圈套,指出美国一直禁止本国公司与外国对手或 “恐怖分子” 有联系。这使得弗朗西斯科语无伦次地表示,政府有保护美国人免受字节跳动侵害的合法利益,但强制拆分公司并非保护该利益的最佳方式。
此外,弗朗西斯科和 TikTok 不仅向最高法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还将目光投向了候任总统特朗普。尽管特朗普在其第一个任期内曾主张对 TikTok 进行限制,但如今情况似乎有所变化,影子总统埃隆・马斯克显然改变了特朗普对这件事的态度。
除了请求法院宣布 PAFACA 完全违宪外,弗朗西斯科还提议法院将 PAFACA 的执行推迟到 1 月 20 日之后,届时特朗普上台,或许能够拯救 TikTok。特朗普的潜在影响力贯穿了整个听证会,最终在卡瓦诺的提问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他询问副检察长伊丽莎白・普勒洛格,即将上任的总统能否表示 “我们不会执法”。
索托马约尔法官对这一建议表示出了低调的愤怒,她随后提出了一系列问题,旨在指出若特朗普下令无视法律,违反 PAFACA 的诉讼时效是 5 年而非 4 年,因此,在特朗普的命令下藐视法律的人,将寄希望于另一位无视法律的总统来接替他。
不过,普雷罗格的发言给了各方一个可能的解决途径,她指出如果法律生效,TikTok 虽必须在 1 月 19 日关闭,但之后仍有机会重新上线,只要字节跳动在该日期之后从 TikTok 撤资。或者,从马斯克的角度思考,特朗普和国会在 1 月 19 日之后仍可修改法律,使 TikTok 在字节跳动的控制下继续存在。虽然 TikTok 的服务可能会暂时中断,但在 19 日之后就认定该平台永远消失是不现实的。
基于以上情况,作者认为 TikTok 在反对 PAFACA 的宪法辩论中很可能会败诉,而且败局已定。作者甚至预测这可能是一个 9 比 0 或者 8 比 1 的判决结果,法官尼尔・戈萨奇或许会表示反对,因为他似乎最希望找到拯救 TikTok 的方法,尽管在口头辩论中他未能明确说出具体的方式和原因。
最后, 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是美国的本质,所有一切都可以因为利益关系顷刻间在黑与白之间转换。难道不是吗?特朗普前脚刚刚被判罚是重刑犯,后脚就要在华盛顿成为美国总统了。如此这般的美国,是没有什么信用的,他们只从实力地位出发说话,只从利益出发决定。现在的关键是美国真的有实力么?也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