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官高亮表示,酒驾醉驾是漠视法律和他人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喝酒对人体大脑中枢...
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日前,季某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川LH*3”的小型普通客车,由沙湾区沙谭路方向沿国道348线往沙湾城区方向行驶。23时许,当该车行驶至国道348线1798公里100米处时,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