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主要从丰富金融产品、优化领取条件等方面优化个人养老金制度。同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次日,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就丰富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完善监管协调等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在全国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金融功能性作用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发展好个人养老金既有助于更好满足广大居民积累养老资产的需要,也有助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城市(地区)个人养老金制度成效明显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考虑到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经济发展水平和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居民对美好养老生活的追求,需要发展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基础上,积极调动个人积极性发展个人养老金,以实现充分利用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三方力量积累养老资产。最终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保基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补充作用,政策引导鼓励居民按照市场化方式在年轻时储备养老资产为老年生活再添一份保障。此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在全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实施,并且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11月开始,个人养老金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等36个先行城市(地区)实施,目前开户人数已超过7000万人,相对数占2023年底36个先行城市(地区)16岁至59岁人口的比例约为37%。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有效增进了广大居民对个人养老金的了解认识。同时,储蓄、基金、保险、理财四类金融产品合计超过800个,丰富了个人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的选择范围。再者,在此过程中,个人投资者对政策和金融服务需求也有比较全面的展现,为政府部门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金融机构做好个人养老金金融服务等积累了经验。不可否认,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开户热、缴费冷”等现象。这种情况的出现,除了制度实施之初,个人投资者对其了解不够,金融产品相对较少,可供选择范围有限以外,也与基金等金融产品业绩表现不佳、领取条件相对较为严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