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小学生吃零食被老师打脸,老师还自己录视频发出来”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目前,被打小学生已转班,学校、教育局正调查处理此事。(据11月22日大风新闻报道)发布视频的网友称,视频中的小女生是她同事的孩子,在广西柳州某小学上四年级。她说,老师打完孩子还要让孩子谢谢,还要录视频发出来,这让他们非常气愤。打了学生还要学生表示感谢,一副为了学生好的样子,还录下视频以此表功,真不知为何有这般的自我感动。视频中的老师称,没有哪个小女孩,四年级,就敢违背校规,违背班规,给同学们带来这么坏的影响。“你不舍得打,我就打。你要还是不舍得打,下回再犯,我继续打,我就打给你看。”这段话疑似说给家长听,认为孩子违反了班规与校规,家长舍不得打,她来打。如果上课时间不许吃零食,或者不许将零食带进学校,加以提醒与劝导就行。如果学生不听劝导,也可以进行教育惩戒。无论如何,打学生是不对的,这已超出了惩戒范围。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规定,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等。但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打学生已构成侵害学生权利的行为,是明目张胆的体罚,岂能打得如此有底气。还叫嚣家长舍不得打的话就由老师来打,这真是法盲的表现。究竟是吃零食的学生胆子大,还是老师打人的胆子大?即使是为了学生好,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与学习习惯;即使好言相劝无效,也不能动手打人。别打着为学生好的名义施加暴力,别以爱的名义伤害。把打人说得那么理直气壮,还要学生鞠躬感谢,想过学生的感受吗?这得留下多少阴影?这又是哪门子的教育方法。一些学校有禁止学生带零食进校园的规定,打着食品安全的幌子,或者为了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这本身就值得商榷。学生长身体的时候,课余吃零食也很常见。即使学校有权制定校规,在执行禁止带零食、或上课不让吃零食的规定时,也不得对学生进行不当处罚,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视频发布者称,因为学校不给处理,他们才发的视频。引发网络关注后,学校打电话给家长了,也跟家长道歉了,把孩子转班了。涉事学校一名工作人员称,学校会处理好这件事情,并表示打学生的行为肯定不对,涉事老师批评教育孩子的方式太过极端,学校会严肃处理。事情不闹大就不处理,闹大了就重视,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