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江文学城因未在PC端设置青少年模式,被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约谈。因其注册地及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均在北京市,晋江文学城拒不参加约谈会。此次事件中,有网友支持晋江文学城拒绝参加约谈会的做法,认为浙江消保委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无权异地约谈企业。也有网友表示,晋江文学城作为线上阅读平台,只要浙江的消费者投诉其有侵权行为,浙江省消保委就有权要求其整改,保护消费者权益。浙江消保委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是否有权异地约谈企业?晋江文学城拒不参加约谈会,将承担什么责任?12月24日,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告诉九派新闻,晋江文学城相关业务覆盖到浙江消费者,辖区内消费者被外地企业侵害权益,浙江省消保委有权对企业进行指导谈话。他还表示,针对晋江文学城拒不参加约谈会的行为,消协组织可以通过公众媒体进行披露,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1]被异地发函,晋江文学城拒绝参加约谈会据“晋江文学城”官方微博,北京晋江原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晋江文学城近期被浙江消保委要求整改及后续媒体不实报道的解释和说明》。《解释和说明》图/“晋江文学城”社交媒体内文表示,该公司成立近20年,注册地及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均在北京市,隶属北京市相关行政部门管辖。内文提到,针对网文平台未在PC端设置青少年模式一事,本次浙江消保委来函未提供明确法律依据,该公司目前亦未了解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阅读行业要开发“青少年模式”。有媒体报道称,晋江文学城存在“在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导致一部小说消费者在支付几百元的前提下仍看不到结尾,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的行为。该公司回应,演示作品封面页已明确告知用户“文章进度”为“连载”。同时,针对节目中表述“演示作品购买单章需花费约0.33元左右”,经该公司查询确认,该作品平均每章售价在0.14元,每千字均价为0.03元左右。[2]律师:对拒不参加约谈的企业,消协组织可列为重点监督对象12月24日,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告诉九派新闻,晋江文学城的注册地和主要办事机构均在北京,但其作为线上平台,相关业务覆盖到浙江消费者,按照法律规定,浙江省消保委有权约谈企业经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可以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向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提出改进意见或者进行指导谈话。《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