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消息,广州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新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已经颁布近两周时间,但在社交媒体上,相关热议一直没有停止。日前,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对电动自行车新规热点问题最新回应称,明年将推出非机动车分类管理规定,推行外卖专用号牌。最近几年,面对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题,广州出台多项措施,比如2021年11月,实行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2023年6月,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提出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路段分时段限行。而今年12月初,广州最新发布的电动自行车新规,更被认为融合了对电动自行车治理的多项新措施。12月30日,新规即将正式实施,广州是否能解“电鸡围城”之困?广州街道图/视觉中国“限速15公里”之争在广州发布的新规中,第二十六条罗列出多项电动自行车不得实施的行为,包括“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超过十五公里”。这一条款自发布以来,一直备受热议。值得关注的是,即使体力一般的普通人,骑自行车的速度也可到达每小时15公里左右,换算成秒速则是每秒约4.17米;而对于体力较好的人,骑行速度甚至可以达到每小时20公里,也就是每秒约5.56米。2019年4月施行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每小时”。因此,新规明确在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的限制,引发关注。12月17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限速15公里条款”并非广州市首创,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不过,有曾经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提出非机动车15公里限速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自行车和当时较流行的助力电动自行车的平均速度,“和现在流行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一定区别”。值得关注的是,自2004年5月《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经历了三次修订,交通肇事赔偿、醉驾入刑、驾驶资格考试管理等内容不断更新。但关于限制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的第五十八条,一直沿用至今。有多位来自广州的即时配送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达了一定担忧。在他们看来,如果配送全程速度低于15公里每小时,很可能每天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