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司机注意了, 哈市三环合围区域内,机动车按车辆尾号实行单双号限行。
24日起,市交通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将上道对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哈尔滨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23日8时起,
哈市重污染天气 由三级(黄色)预警
提升至 二级(橙色)预警 。
市区大气环境受静稳天气影响,
大气层结稳定,
十分不利于污染物扩散,
持续重度及以上污染。
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各区县市政府和相关委、办、局已经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按照新修订的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在启动二级橙色预警时, 在三环合围区域内,机动车按车辆尾号实行单双号限行,同时禁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四环合围区域内上路行驶 。 查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环保部门提示,重污染天气时,需要选择N95、N90、KN90、KN95等规格的口罩。同时,要 减少重污染天气的晨练, 回 家后要及时清洗裸露在外的皮肤。
此外,多喝桐桔梗茶、桐参茶。 这些药茶可以防治吸入污浊空气引起的咽部瘙痒。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呼吁市民在二级橙色预警期间,按照机动车单双号规定上道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将这项号召向家人、同事、朋友传递下去,为尽快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出一份力。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气象部门将继续加密对空气质量变化的会商研判。生态环境、工信、住建等部门切实落实商业、工业、居民供暖企业“一厂一策”响应措施,并加强督导检查。
相关链接:
23日20时起三环内单双号限行
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发哈污染应急[2019]27号通告,决定自2019年12月23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响应措施,依据《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临时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哈公交告[2019]40号,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级(橙色)预警机动车限行时间
自2019年12月23日20时起,实施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预警解除后,即时解除机动车限行措施。
二级(橙色)预警机动车限行措施
(一)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混凝土、沙石运输等重型车辆全天禁止在四环围合区域(不含四环)道路行驶。
(二)三环合围区域内(不含三环路),实施车牌尾号单双日通行规定(即: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车辆只准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0、2、4、6、8的车辆只准许双日通行)。
(三)不受上述措施限制的车辆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2、公共电汽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校车、残疾人代步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环保应急监测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及殡葬车。
5、新能源及清洁燃料汽车。
处罚依据
广大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减少驾车出行;对违反上述限行措施,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哈尔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来源:东北网
记者 : 陈南竹
编辑: 杨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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