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焰即时#(撰文 赵三军)11月4日,广东省惠州市司法局的一则通报在网络流传并引发热议。通报称,该省一名律师因在律所之外办公,被司法局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对此,有律师同行表示,疫情之后,部分律师生活困难无处办公本已令人同情,执法者过于“冷血”。被处罚律师则向赤焰新闻表示,他对处罚“没什么意见”。
这则“惠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广东维因律师事务所彭昭国律师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显示:彭昭国是广东维因律师事务所聘用的新律师,案源少,收入低,没钱租用广东维因律师事务所的办公房间,当时广东维因律师事务所又没有卡座租用。彭昭国从2022年9月底开始,有时在家里办公,有时借用广东维因律师事务所同事的办公室办公,有时在惠州市宏元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
在这期间,彭昭国企图利用在惠州市宏元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设立的办公室承揽业务,但并没有承揽到业务,仅免费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 10多次。鉴于彭昭国的违法行为情节不严重,我局决定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通报还称,律师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的地方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是违法违规行为,各位律师须以此为戒。各律师事务所应加强对本所律师的监督管理……
赤焰新闻注意到,这则通报引发网友关注,王万琼律师则在“法度law”公众号发表《这份律师处罚通告到底打了谁的脸》的文章。
王万琼在文中写道:众所周知,律师行业历来竞争激烈,尤其是经过这几年大跃进式发展,新入行律师连基本生存都很困难。尤其是疫情三年,民生凋敝进一步恶化了律师这个服务行业的业态。
“律师在酒吧茶室接待当事人谈案务及委托事宜,经常在外出差时在宾馆及饭局上谈案件进行咨询解答等,难道不是‘在律所住所以外地方承揽业务’?如果这就叫违法,岂不人人违法?”王万琼发出诘问。
11月4日,赤焰新闻多次拨打惠州市司法局、惠州市律师协会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随后,赤焰新闻联系上了被处罚的律师彭昭国,其称对处罚“没什么意见”并表示正忙,随即挂断了电话。
编辑 李影 程序编辑 赵雅琪
可怜啊,在聘请地方上班还要租用房间的??[笑着哭][笑着哭]是不是认为挂职临时工
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