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厅官网行政处罚公示栏显示,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被罚,处罚机关为济南市莱芜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莱芜矿业违法事实如下: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此,济南市莱芜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24号第1档,对莱芜矿业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济莱)应急罚〔2024〕19号。
近日,山东省应急厅官网行政处罚公示栏显示,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被罚,处罚机关为济南市莱芜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莱芜矿业违法事实如下: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此,济南市莱芜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24号第1档,对莱芜矿业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济莱)应急罚〔2024〕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