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网上总是有一些人喊着要“取消物业”,还有人搞起了业主自管。
但事实上,这事可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的。
简单来说,没有正式的文件下来,一切都是白谈。另外,并不是所有的小区都适合自己管自己,物业这摊子事,看着简单,其实里头门道多着呢,物业也不是全都不行,不能一刀切,盲目取消物业,可能带来的麻烦事。但是,在物业工作多年的人士却说,“取消难”,但以下8种情况是可以不交物业费的,并且还有理有据,物业也不得不执行。01、房屋质量问题,未收房的如果说购买的房子已经收房子了,但在收房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去交物业,并且在物业催收物业费的同时,发现还是毛坯的新房有质量上的问题,我例如像漏水这种情况,作为业主来说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用的。
因为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开发销售方,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但这与物业服务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故不能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但是,如果在收房子时就发现了质量问题,并没有在收房单上签字,那么,就可以拒交物业费用的。交房前的物业费用是由开发商缴纳的。物业费收取是从业主收到房屋通知书之日算,不是从购房合同标明的交房日期算。02、买了二手房的虽然说房子是刚购买到手的,但不属于新房子,是二手房的,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了。一旦发现所购二手房有欠缴物业费的问题,如果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关于物业费承担的具体约定,按约定;
反过来说,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因原物业费属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约定,故之前欠缴的物业费应由原业主向物业公司缴纳。简单来说,就是在购买二手时看合同是怎么写了,有标明的就按合同执行;未标明,由前房主来交纳,购房者是可以拒交之前的物业费用的。
03、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部分物业是“干啥啥不行,收费用第一名”,虽然在物业合同里写的很清楚,要做到哪些服务性工作。但是,物业就在门口派个老大爷在看个门,然后安排几个保洁在物业扫扫垃圾,没有其他的了。
此时,就能很明显的看到,物业服务不到位。此种情况下,全体业主有权利拒交物业费,但也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是针对全体业主和整体区域的各个方面提供的,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涉及全体业主和整个小区的公共利益,在效用上具有不可分割性和依赖性,业主若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局部瑕疵而拒交物业费(如部分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公共区域照明灯损坏等),这样的做法会导致业主的个人收益远远小于给物业公司和多数业主造成的损害,因此不能以物业服务存在局部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但是,如果物业服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安全保障明显不到位等重大瑕疵的,物业费可以适当减免;因物业服务瑕疵导致的损失,业主可以要求物业进行赔偿。不过,要有确凿的证据,比如照片、视频或者大量业主的共同证明。04、小区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小区的公共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比如电梯经常出故障,导致业主被困。尽管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物业一直拖着不给解决;其次楼道地面存在坑洼等情况,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因为物业公司作为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的责任方,需要及时维修公共设施,保障业主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未做到这些,业主完全可以拒交物业费,此时物业还没有理由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用的。05、公共设施无法使用现在很多小区的公共停车位或者说地下停车位一直是个难解决的问题。因为物业会在停车位上大做文章,例如停车位只卖不租、不交物业费不允许进入地下停车库、不交物业费不允许车辆进入到小区等等行为。
但事实上,未经业主同意私自更换公共设施,导致设施损坏等情况,物业公司存在过错行为的,业主也有权拒交物业费。还有像小区里人行道闸、单元门禁、供压设施、楼道灯等损坏一直未能正常使用,多次向物业反映后,物业总是用各种理由来拖着不解决,导致业主出行受影响的,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06、未签合同的物业想收取物业费用,就必须和业主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如果说物业只想收费,不想让业主知道还有服务合同,或者是说担心业主知道服务合同里诸多的服务内容后,未与业主签订。作为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直到合同正式签订。
这一项也是非常好理解的,因为这和工作里的诸多事项是一样的,没有签合同,就不会付款是一个道理。07、乱收费用的“涨、涨、涨”,也不知道从什么开始,物业费用也刮起了涨价风。原本1块多的物业费用,涨到2块多,让业主觉得不能接受。
更重要的就是,涨价还是物业单方面说的算,没人征求业主的意见,也没有公示,直接就是出据收费项目,随意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这就是典型的乱收费。遇到这种情况,业主是可以坚决抵制,拒交不合理的物业费的。
08、无审批文件表面上看物业好像没人能管,在小区里“独大”,比业主还厉害。但事实上,物业想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用,是要经过物价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公约、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物业服务收费批准文件等)。
如果你是非常认真的人,在物业收取费用时,完全是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具这些文件的。如果物业不出具这些原文件,就完全可以拒交物业费用的。除此之外,《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未足额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合理期限届满后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不得通过对业主进行停水停电等不合法措施催交物业费。最后来总结下:取消物业不是由业主来决定的,但物业费怎么交这个是可以由业主来决定的,所以不要因为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而拒交物业费,否则会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损失。但不合理的物业费收取,也是要拒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