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最大的财产就是房产。老人去世后,兄弟姐妹为了争夺房产而反目成仇的并不少见。而这并不是老人愿意看见的。
因此,为了让自己的财产按照自己的心意分配,不少老人就采用了立遗嘱的方式,提前将自己的财产分配以法定的形式固定下来。
李大爷也不例外,早早的就把自己名下唯一的房产分配写好了遗嘱,由于不放心,还专门花钱做了公证。
然而,李大爷百年之后,他认为万无一失的财产分配却出了问题,甚至法院也判决:孙子不能单独继承!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李大爷有二儿一女。大儿子结婚早,生下了一个孙子。李大爷是十分喜爱这个孙子,自打出生,就和李大爷夫妇生活在一起。夫妇俩对这个孙子是疼爱有加。
孙子也没有辜负李大爷夫妇,学习好,工作出色,很有出息。
在李大爷老伴去世后,房产就过到了李大爷名下。自此,李大爷更是把全部精力和疼爱都放到了这个孙子身上。
李大爷决定把自己唯一的房产给这个孙子继承。为了做到万无一失,他还专门走访了法院和公证处等部门。
在他们的建议下,李大爷写了遗嘱,表明自己要把房产留给孙子的意愿,并为此,专门做了公证。公证后,李大爷还专门把遗嘱留给了孙子保管。
李大爷去世后,房子就由孙子独自居住。
后来,房子要拆迁了,李大爷的儿子和女儿就表示拆迁款要按照法律进行分配。
孙子这时拿出爷爷生前留下的遗嘱,告诉叔叔和姑姑,爷爷的房子该由他独自继承。
叔叔和姑姑不干了,表明他们并不清楚有这份遗嘱,认为这份遗嘱无效,双方争执不下,告上法庭,打起了官司。
法院经过认真审理,最后宣告:遗嘱有效!但孙子仍旧不能独自继承!
这就让人疑惑了,为什么呢?
因为孙子不在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里,并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如果按照爷爷的遗嘱,孙子是可以按照遗嘱拥有房产的。
但是,爷爷给予孙子的房产,只能按照遗赠的方式来获得。在法律中,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那么,孙子又为什么不能继承房产呢?
因为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的60天内表示接受遗赠,否则,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孙子不能有证据证明他在知道被遗赠地60天内表达过接受遗赠,那么,李大爷的房产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从这件事,我们应该吸取什么教训呢?
法律是严谨的,有很多细节,我们每个人都要尽量学法知法,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建议大家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避免损失。
这个案例中,如果孙子拿到公证遗嘱,多咨询一下,是不是这些问题都不会发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