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水浒传》那些罪大恶极的人

郑非梦妙文 2021-01-03 07:01:19

《水浒传》一百单八将号称英雄好汉,替天行道。但是我们站在当今社会以法制及道义的眼光来他们的所作所为,其中的一部分人不但不能称之为“好汉”,而且简直就是目无国法、穷凶极恶、扰乱社会治安的恐怖分子。像鼓上蚤时迁这样的惯偷、流窜犯还到不了大奸大恶死有余辜的地步。下面要讲的这几个人的所作所为不但不为当时的时代不容,即便是现在也必须要严惩,所犯的罪行天理难容。

滥杀无辜的杀人恶魔——李逵

看过《水浒传》的人们对李逵这个人物印象非常深刻,但是却大都停留在他“孝子”的身份上和行为上。或者干脆说人们对李逵印象最为深刻的印象来自于《水浒传》第四十三回《假李逵剪径劫单身黑旋风沂岭杀四虎》这一章。

当下李逵背娘到岭下,天色已晚了。这时他娘在背上说道:“我儿,那里讨口水来我吃也好。”李逵道:“老娘,且待过岭去, 借了人家安歇了,做些饭吃。”娘道:“我日中吃了些干饭,口渴的当不得。”于是李逵在松树边一块大青石上,把娘放下,准备去溪边找水。

在这一章李逵感天动地的孝子之心打动了无数人的心,李逵背着年迈的老娘在深山老林徒步前行的身影深深印在了读者的心里,为之感动感叹!老娘被虎吃掉李逵怒杀四虎的悲壮又博得了大家的同情与怜悯。但是人性终究是复杂的,坏人也有爱,李逵的拳拳孝心不足以遮掩他滥杀无辜杀人恶魔的本质。江州造反时,其身上血溅满身,兀自在江边杀。

晁盖大呼,“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其哪里听,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

三打祝家庄时,因为杀得手顺:

其直抢入扈家庄里,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不知有多少无辜的百姓冤死于他的斧下?李逵这台是非不辨、正邪不分的杀人机器我们很难有理由将其称之为“英雄好汉”。事实上李逵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对普通民众造成的威胁已经远远超过了他杀富济贫、替天行道的所谓正义一面!

嗜色如命的猥琐小人

“矮脚虎”王英,我认为他应该是水泊梁山一百单八将中最令人恶心、最令人讨厌的一个主儿了。此人不但身材矮小、相貌猥琐而且心狠手辣,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另外他还有个令其他英雄好汉所不齿的毛病,那就是好色,见了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就迈不动步,就非要占为己有,对于“好色”这一点,连宋江都看不下去,

“原来王英兄弟要贪女色,不是好汉的勾当。”

说王英是个寡廉鲜耻的无耻之徒一点都不为过,他竟能为了一个蛇蝎心肠的女人而与同生共死的结义兄弟挥刀相向,完全把“义气”二字抛到了九霄云外,这个歹毒的女人正是清风寨知寨刘高的老婆。燕顺知道这个女人不善,于是将其杀死。王英大怒拔刀就要与燕顺拼命,是宋江苦苦相劝,并承诺“日后另找一个好的,教贤弟满意”,从这个细节上可以看出在兄弟情义与美色之间,王英还是选择了后者,可见这个人的内心是何等的龌龊与卑鄙,同生共死的兄弟居然比不上一个掳掠来的歹毒女人,王英的所作所为确是禽兽不如!

谋财害命的蛇蝎女人孙二娘

孙二娘,黑店老板娘,绰号母夜叉。她与菜园子张青是夫妻,俩人在孟州道十字坡开酒店卖人肉,专干杀人夺货的勾当。武松被发配到孟州路过十字坡,险些遭到孙二娘的毒手被包了人肉包子。连武松这种武功高强、经验丰富、机警过人的英雄尚且险遭不测,可以相见平时那些过往毫无警惕性的普通路人还不知有多少惨遭毒手。

“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拿走去填河”,真正做到了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标准属于“吃人不吐骨头”类型!

这是武松通过认真观察得出的结论。由此可见孙二娘不但心狠手辣而且作案手法极其游刃有余。这样的一个疯狂作案,视人命如儿戏的犯罪分子,倘若不绳之以法,社会岂能安宁?

纵观整部《水浒》真正称得上英雄好汉的屈指可数,很多人都空有英雄好汉的美名,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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