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子报警哭诉遭强奸,竟是网友800元嫖资,双双被拘!

杭采薇说军事 2023-08-12 17:00:20

晚上11:247月29日,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接到女子报警,女子哭着称自己被强奸。接报后,执勤民警立即赶赴辖区酒店开展调查。

据王某记者介绍,他来自贵州,今年18岁,来永康找工作,暂时住在酒店附近出租房,去酒店会见网络时被强奸。。在采访王某时,警方发现她的衣服完好无损,身体没有任何擦伤的迹象,而且她对这起事件犹豫不决,似乎一直处于保密状态。怀疑她可能报案不实,他们立即对酒店的登记信息进行了核查。双方均被传唤接受讯问。

经调查,该男子姓胡,25岁,永康人。7月中旬,胡某通过社交软件加王某为好友,并安排与其进行性交易。他们都商定了“过夜”的时间和地点。胡某向王某许诺800元的“报酬”,王某表示愿意接受。7月29日晚,两人约定先支付她400元卖淫费,第二天早上离开前再付清剩下的400元。但当晚11:00两人发生性关系后,王某发现胡某还没有付钱。

经过一夜的调查,王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卖淫的违法事实,并向警方撒谎。目前,警方对王某误报、卖淫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9天,并处以200元罚款;胡某因卖淫被判处行政拘留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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