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警方解救出两名女子,当时她们被关在奇臭无比的地窖中,手脚都被铁链锁着,衣不蔽体,而她们被困的地方距自己家只有两百米的距离。
两名女子又是如何被关在地窖中的呢?她们的父母又怎么不找她们呢?
案件概括2010年一位维修电器的修理工师傅在家中工作,从拆卸下来的电视机后盖中发现了一张积了很多灰的纸条,上面写着求救信息:父亲的电话和联系方式还有被困的具体位置。
感到不对劲的杜师傅,到警局报了案,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2008年九月的某天晚上,小芳独自走在路上,突然出现了一名男子捂住她的嘴,将她拖到了山林中以暴力手段将小芳侵犯。
小芳本以为男子发泄完后会将她放了,没想到这才是她噩梦的开始。
连环强奸犯这名男子名叫曾强保,之前他就曾经在晚上找独自回家的女性,并将她们都强奸了,那些女子因为顾及自己的名誉便没有选择报警,曾强保见自己没有被抓,便更加肆无忌惮。
他将小芳打晕关到了自己家里的地窖中,而这个地窖是曾强保精心设计构造的,为的就是实现他的变态欲望。
小芳也尝试过逃跑,但是最终都被曾强保抓了回来,心情不好时便对小芳使用各种暴力手段,强奸、殴打、泼辣椒水等等。
2009年,曾强保又将一名女子关到了地窖之中,这位女子名叫小菲十五岁,还是一名学生。两人通过交流得到了彼此的信息,同时也相互安慰,相互鼓励,期待着有一天能够被救出去。
某天,曾强保来给二人送饭,看到他心情还不错的小菲,便说让他拿个纸笔,要给家里报个平安。曾强保看着都被自己锁着的姐妹俩,心想她们也没本事逃出去,拿个纸笔也没什么问题,便出去取了。
拿到纸笔的小菲趁曾强保不注意偷偷写了个纸条藏了起来,在曾强保出去之后,她便将纸条塞进了电视机的后盖中。
过了一段时间,小菲便将电视机故意弄坏,之后便找机会让曾强保将电视拿出去修理。
2010年5月6日曾强保又去实施了他的犯罪计划,而这次的女生没有逃避,选择了报警,曾强保终于落网。
但是,他既没有说自己之前强奸的次数,更没有提及家中地窖里的两名受害人。之后他更是被判刑,进了监狱。
而被关在地窖中的两位女生因长时间未进食,已经晕倒了。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2010年5月14日,正在修理电视机的杜师傅发现了那张纸条,警方顺着杜师傅提供的线索找到了嫌疑人的家,经过搜索发现了地窖。打开地窖的时候,办案警察也都被眼前的场景震惊了。
刚打开地窖便传出一股腐臭味,里面的场景更是混乱不堪,两名受害人躲在角落,手脚都被铁链锁着,衣不蔽体。其中一位昏迷不醒,浑身滚烫,另一位精神状态还算可以。
警方立刻将二人送往医院进行医治,事后警方便通知家属前来认人,在得知女儿被害的经过后,更是心疼不已。小菲的父亲更是没想到自己失踪一年多的女儿其实离自己只有两百米的距离。
法律法规从犯罪行为方面评估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不仅体现了其社会危害性,同时也展现出犯罪分子的反社会性,即人身危害性。
这部分情节包括犯罪性质、犯罪手段、犯罪方法、行为对象、行为结果、犯罪动机和目的等。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依据此类情节裁量预防刑时要紧紧围绕人身危险性展开,某些情节不能体现人身危险性的,即使其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很高,也不能作为预防刑的裁量情节。
某些情节不仅能体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险性,还能体现犯罪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这样的情节具有双重评价效果。为了避免情节重复评价,此种情节在责任刑和预防刑裁量阶段的评价角度、评价目的都不一样。
既然强奸罪死刑适用混乱的原因既有法律规范方面的原因,又有死刑制度的原因,破解之策当从根源方面入手。
死刑作为刑罚措施中的一种,在适用过程中不能脱离刑罚的正当化根据。只有在此基础上讨论强奸罪死刑适用的标准、量刑情节的适用规则才是扎实的、有根基的。
案件处理案件在武汉市中院进行审理,开庭期间,曾强保曾多次顶撞公诉人及法官,并对案件结果有异议,声称自己没有对小芳、小菲强奸百余次,这个数字不知道从何而来。
曾强保的辩护律师也曾多次表明,自己的当事人只是为了追求性刺激,才实施犯罪行为,并没有给受害人造成严重影响,并且在这十一起案件中也有多次放弃犯罪的行为,其行为不属于极其恶劣。
被公诉人一句“不死人难道就可以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驳回。
另外,曾强保还声称,怀疑自己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有精神病,并且也借助他人之名去医院看过精神疾病。他的辩护律师也也用这个理由向法院申请从轻处罚,法院因曾强保未提供相关证明并未采纳。
最终,曾强保被宣判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本案中曾强保的行为恶劣至极,因个人落寞产生私欲,伤害了十几个家庭的生活,并且他对小芳和小菲造成的心里阴影更是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
通过这个案件,也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晚上尽量不要独自出门,受到伤害时不要躲避,在安全的情况下,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要知道自己害怕的同时施暴者也会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