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锦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因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0万元。
近几年以来,各大银行被处罚的现象屡见不鲜。不管是五大国有行还是各城商行,被罚款从几十万元到近亿元不等金额。被处罚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归根结底就是监管部门加强了管理,对于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其实个人认为,监管部门不但要加强管理力度,并应该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就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这样使责权利分工明确,减少违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