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那年我失去了自由,现在50岁才被还以清白。我失去的那些年,难以估量。”
7月5日,一份沉重的国家赔偿申请书被提交至四川高院,代理律师张具堆为李金发声。这份申请书不仅要求赔偿3772万余元,还要求四川高院公开道歉,恢复李金的名誉。这背后,是一个被冤屈了近22年的故事。
李金,57岁,来自云南省元谋县。在1994年的一个深夜,元谋火车站招待所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导致两名旅客死亡。不到一年,李金和普发成、普发能兄弟被指控为凶手,李金在1997年被判处死刑,普发成同样被判死刑,普发能被判死缓。三人上诉后,四川高院发回重审,李金被改判无期徒刑,而普氏兄弟无罪。
尽管李金坚持自己无罪,并声称案发时他在云南盈江县务工,但他的申诉在长达21年9个月的时间里未能改变命运。2017年7月,李金终于走出监狱,但他的自由已经被剥夺了近22年。
李金的故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9年11月,上游新闻以《喊冤者李金:命案发生时,我在700公里之外》为题,报道了他的冤屈经历。舆论的压力下,四川高院于2020年启动再审程序。经过深入审理,法院发现李金的有罪供述与在案证据存在矛盾,供述的真实性存疑,且没有任何客观证据直接指向李金作案。2023年12月28日,四川高院再审宣告李金无罪。
出狱后,李金没有选择继续打工,而是坚持为自己讨回公道。他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他被剥夺自由7955天,按照每日462.44元的标准计算,应获赔1758万余元。李金的律师张具堆还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应为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的110%,即1934万余元。此外,李金还要求支付因申诉而产生的合理支出80万元。
李金要求四川高院向其赔礼道歉,并在多家主流媒体上恢复其名誉,消除负面影响。这不仅仅是金钱的赔偿,更是对他名誉的恢复,是对他失去的岁月的一个公正交代。
这是近年来冤案赔偿金额较高的案例之一。此前,河南的谭修义和江西的张玉环也曾因冤狱申请国家赔偿,尽管最后的赔偿金额远低于他们的要求,但他们的案件都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李金的冤屈是对司法公正的严峻考验,也是对每一个公民基本权利的深刻反思。在他漫长的正义之路上,李金不仅为自己讨回公道,也让我们重新审视法律的公正与人性的光辉。
在未来,希望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不再有冤屈的故事重演。这是李金的呼唤,也是每一个人对正义的共同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