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孩用老人手机在小卖部消费4万,小卖部:自愿购买不退钱!

分享小案件 2025-02-07 17:13:26

河南驻马店,年仅11岁的琳琳,因为学校作业需要,频繁使用爷爷的手机。她却在无意中掌握了手机中银行卡的密码,并在附近的小卖部大肆消费,短短时间内竟花费了高达四万多元。

琳琳的父母得知后愤怒不已,立即赶到小卖部要求老板娘给个说法。

老板娘却态度蛮横,坚称无法退款,指责琳琳的父母没有管教好孩子。

最终法院给出了公正的判决,令人拍案叫绝。

【案件回顾】

事件的起因是琳琳的父母张先生和李女士忙于经营自家的夫妻店,无暇顾及女儿的日常生活。

琳琳放学后常去爷爷家,由爷爷照顾。张先生和李女士本以为爷爷能够照顾好女儿,毕竟琳琳已经不算小了,应该具备基本的自理能力。然而,他们却没想到,琳琳竟然会利用爷爷的手机进行大额消费。

由于学校经常会在班级群里发布作业通知,琳琳需要使用爷爷的手机查看作业。

渐渐地,她掌握了爷爷手机中银行卡的密码。初次尝试时,她可能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小卖部花了一些钱。

老板娘却向她提出了一个看似“方便”的建议——可以多充一些钱,存在店里,方便她以后随时取用。对于一个11岁的孩子来说,这样的建议无疑具有很大的诱惑力。

于是,琳琳开始频繁地拿着爷爷的手机去小卖部“充值”,享受着花钱的快感。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张先生和李女士最终还是发现了女儿的异常行为。当他们得知女儿竟然在小卖部花费了如此巨额的资金时,愤怒不已。他们立刻冲到小卖部,要求老板娘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老板娘的态度却让他们感到十分失望。老板娘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开始推卸责任,指责张先生和李女士没有管教好孩子。

面对老板娘的蛮横态度,张先生和李女士感到十分无奈。

他们质疑老板娘为什么在琳琳频繁使用大额金额时不联系家长?

老板娘却态度蛮横,坚称无法退款,指责琳琳的父母没有管教好孩子。

张先生和李女士进一步追问女儿在店里到底还剩多少钱,老板娘回答说,只剩下1640元。

他们难以想象,在短短的一个夏天里,女儿竟然在小卖部消费了四万多元,最后却只剩下这么一点钱。

【以案释法】

从法律的角度是如何看待这件事情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起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未成年人消费行为的关注。

根据《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未成年人进行超过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而本案中的11岁琳琳作为一个未成年人,显然没有能力进行如此大额的消费行为。因此,她的消费行为应该被视为无效。

《合同法》也规定,如果合同一方明知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时,与其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在这个案例中,小卖部老板娘明知道琳琳使用的是他人支付工具,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因此她与琳琳之间的交易行为可能构成无效合同。

张先生和李女士选择了报警求助。民警对老板娘进行了批评和教育,指出了她行为的违法性和不道德性。

在警方的调解下,老板娘最终退还了张先生和李女士3.5万元。

这一结果让张先生和李女士感到十分解气,也为整个事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结语】

首先,家长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避免他们因为无知而陷入类似的困境。

其次,商家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未成年人的无知进行不正当交易。

最后,我们也应该感谢法院和警方的公正处理,为整个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

读者朋友们,你们对于这起事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们的观点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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