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改判四年!30年悬案反转:警察枪击案背后的司法博弈

小新看天下 2025-03-19 16:57:28

--从“正当防卫”到“故意伤害”,物证缺失、证人翻供如何改写判决?

【导语:跨越30年的司法纠错】

2025年3月19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桩尘封30年的警察枪击案作出重审判决:原四子王旗公安局副局长邢志强从“故意杀人罪”改判为“故意伤害罪”,刑期从无期徒刑大幅缩减至四年。这场横跨两代人的司法争议,因物证灭失、证人证言反复、法律定性反转而备受关注,更牵出“警察执法边界”与“正当防卫认定”的深层争议。

【案件核心:从“英雄”到“阶下囚”的离奇反转】

30年前的致命追击:1995年6月,民警邢志强在非执勤期间,因怀疑孟永清盗窃摩托车展开追击。双方冲突中,孟永清持刀划伤邢志强后逃逸,邢志强持枪追赶并击中其背部。孟永清两日后因伤口感染死亡,当年警方认定邢志强系“正当防卫”。

20年后旧案重启:2020年,升任副局长的邢志强突遭监委留置,这起旧案被重新定性为“故意杀人”,一审判决无期徒刑。关键证据缺失(原始卷宗、涉案枪支)及证人证言矛盾(目击者王某庭审翻供称“未枪”)为争议焦点。

司法博弈:改判四大理由

法院重审认定:

邢志强追击行为具正当性,但开枪时现实危害已消除;

孟永清未及时就医、自行取弹加速死亡,削弱因果关系;

小口径步枪性能及射击距离佐证无杀人故意;

邢志强事后主动报告,排除主观恶性。

【争议焦点:正当防卫还是事后报复?】

法律边界:非执勤警察能否行使盘查权?法院认为邢志强“发现可疑人员”具备履职合理性,但后续开枪超出必要限度。

证据困境:原始物证全数灭失,20年后重录口供的合法性遭辩护方质疑。

死亡因果:法医鉴定显示,孟永清死因系枪伤引发感染,但其自行剖腹取弹、延误治疗是否构成“介入因素”成辩论核心。

【庭审现场:证人翻供与专家激辩】

2024年11月重审庭审中,关键证人王某推翻此前证词,称“未听见枪声”,与检方指控矛盾。法医专家辅助人出庭激辩:有专家认为“子弹未击中要害”,也有专家强调“感染直接源于枪伤”。邢志强在最后陈述中哽咽:“若当年不开枪,死的可能是我”。

【社会反响:情与法的撕裂】

家属立场:孟永清亲属坚持“蓄意谋杀”,邢志强家属称“遭打击报复”。

舆论分化:网民热议“警察执法尺度”,部分声音认为改判“过轻”,另一派呼吁“历史案件应考量时代背景”。

【结语:悬案背后的法治进程】

这场跨越30年的判决,不仅是对个案的法律纠偏,更折射出司法对证据审查的严苛化趋势。邢志强案终审落槌,但其家属表示“将考虑上诉”,案件或将再掀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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