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烨捷)一高中生出于“好奇心”从境外通过国际快递方式购买毒品,某青年驾车上门送货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油烟……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前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浦东检察院”)、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静安检察院”)相继发布“毒品犯罪检察工作白皮书”及涉毒犯罪案例,揭示了近年来毒品犯罪的新趋势:快递寄送毒品犯罪高发;新型毒品案件高发;未成年人、青年人出于“好奇心”网购毒品案件多发。
检察官提示,要警惕网购毒品案件多发,尤其是快递企业要做好对收寄物品“应检尽检”工作,莫为毒品寄递开通便捷通道。
因“好奇” 花2500元从境外买回大麻
出生于2001年的江西某高中高二学生林某某,在2019年1至3月先后3次从境外购买大麻。后因快递包裹入境时,被浦东海关查获而案发。经称重,该快递包裹内的两包黄绿色固体共重262.09克,经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物证鉴定所检验,均被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
案发时,林某某尚不满18岁。他第一次购买大麻,是在“百度贴吧”中找到卖家。他和卖家约定从境外快递大麻回国,并向对方支付了人民币2500元作为货款。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名少年不仅网购大麻,还在校园里“转卖”给他人吸食。
林某某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千五百元。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正值青春期的林某某最初在网上听人描述吸食大麻而产生好奇,逐步发展到走私、贩卖毒品,从而走上“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这警示家长一定要履行监护责任,让孩子免受网络不良信息诱导,加强对未成年人行为的监管,教导他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办案检察官说。
“闪送”“跑腿”等寄递毒品管理存在盲区
来自浦东检察院的信息显示,2021年,浦东检察院办理物流寄递渠道涉毒案件35件,涉及普通快递、国际邮包等多种形式。贩运群体(或人员) 由传统意义上的专业贩运人员转向通过寄递方式“零包散运”型。
值得注意的是,毒品贩运伪装手法多种多样,传统毒品一般以图书或箱包夹带的方式寄递,而新型毒品多直接以药品或电子烟的形式直接寄递。互联网世界虚拟性、身份账号匿名化、毒品交易“人货分离”“时空分离”等特征给案件办理带来挑战。
近5年,静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毒品犯罪案件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犯罪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在毒品案件中的比例由2017年的6.0%增长至2021年的36.4%。
跨省、跨境贩运毒品问题凸显。跨省寄递毒品案件占比达50%,跨境案件占比18%;市内寄递毒品案件中,利用同城“闪送”“跑腿”寄递毒品的案件高达83.3%,智能快递柜、“闪送”等物流新业态仍存监管盲区。
涉寄递毒品案件的被告人趋年轻化。此类案件被告人均为60岁以下,其中30岁以下占49.1%。年轻人利用“网络+寄递”的毒品犯罪模式,隐蔽又快捷,给案件侦查增加难度。
严格 “应检尽检” 快递业人员应提高“识毒辨毒”能力
静安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近两年寄递的毒品出现了新精神活性物质“蓝精灵”“犀牛液”“上头电子烟”等情况。静安检察院2021年办理的4件涉寄递毒品案均为贩卖合成大麻素案件,涉案总量达554.8克。
2021年7月至8月间,35岁的男青年张某某在明知其贩卖的电子烟油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先后5次以驾车上门送货的方式向闵某某出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油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一万元。
浦东检察官告诉记者,“电子烟”已成为合成大麻素的主要载体,微信、快递、闪送成为贩卖毒品的主要工具。依托快递、闪送、“跑腿”等物流服务发货运输,交易方式隐蔽,流通速度快,流通范围广。
检察官称,快递行业要严格落实“应检尽检”,提高从业人员“识毒辨毒”能力。静安检察院曾联合邮政管理部门等会签《关于建立邮政监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意见》,形成监管合力。
“寄递行业从业者数量庞大,有必要对从业者进行培训。”静安检察院检察官张忠平说,一些寄递企业开箱验视、实名安检等工作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做到“应检必检”,给了犯罪分子把毒品混在其他物品中寄出的可乘之机,“有检查严格的快递企业,快递员警惕性很强,可以查出毒品。”
他介绍,一些案件发生后,邮政监管部门会对相关快递网点进行处罚,检察院会向行业企业发送检察建议。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