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PMK6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丙烯薄膜产品(BIAXIALLY ORIENTED POLYPROPYLENE, BOPP)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5.76-29.95%。
印尼财政部公告
该项征收反倾销措施自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
涉及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20.20.10、ex.3920.20.91和ex.3920.20.99。
附表:印度尼西亚对涉华聚丙烯薄膜反倾销终裁征税表
聚丙烯薄膜,有“包装皇后”的美称。广泛应用于食品、糖果、香烟、茶叶、果汁、牛奶、洗发水、沐浴露、电子产品、纺织品等的包装。也用于医疗领域,如手术隔离膜、输液袋、口罩、医用手套等。
印尼为什么对中国加征反倾销税?
1. 需求缺口和进口依赖:印尼的聚丙烯需求占东南亚总需求的30%,约为200万吨。然而,印尼本土的聚丙烯生产企业产能仅有93.5万吨,无法满足国内需求,因此大量依赖进口。而中国是印尼主要的聚丙烯进口来源国。
2. 倾销和损害认定:印尼反倾销委员会认定从中国和马来西亚进口的聚丙烯薄膜产品存在倾销行为,且这种倾销行为对印尼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倾销幅度分别为6.36%~18.60%和5.76%~29.95%,进口产品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建议对中国和马来西亚的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3. 保护国内产业:通过征收反倾销税,印尼希望减少外国产品的竞争压力,保护印尼国内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