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社会体系在初期的时候曾发生过巨大的转变这其中转变最大的是在都铎王朝中后期,那时的英国社会、经济发展极为迅速。
在这其中城市的人口变多,城市规模变大,在这个背景下城市发展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也日趋显现,其中,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动的问题引起了王国政府的关注,不断出台法令、文告,限制人口向城市流动。
目前,学界所关注的是下层民众的人口流动问题,如流民问题。
然而,对上层贵族向城市的流动特别是早期斯图亚特王朝的限制贵族在城市尤其是在伦敦兴建、租赁住房及强制他们返乡的政策的研究所见不多。
即使有,也是寥寥数语,一笔带过。笔者在翻阅早期斯图亚特王朝的文告(proclamation)时,发现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统治时期,曾多次颁布文告限制乡村贵族在城市特别是在伦敦修建和租赁住宅,并多次颁布文告强行命令业已居住在城市的乡村贵族和官员返回其原居地。
本文试图通过叙述近代早期英国经济、社会的变化,结合文告本身的内容,探讨乡村贵族特别是落后地区的乡村贵族涌入城市及王国政府限制乡村贵族在城市特别是在伦敦的居住权及强行驱赶他们回原居地的原因。
一16~17世纪前期,是英国社会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
经济方面,尽管传统的农业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但是,商业的发展、城市的扩张在这一时期尤显突出,而人口的增长及向城市流动,物价的上涨及由此造成的通胀,是这一时期明显的社会经济发展特点。
政治方面,从亨利七世起,国家的行政改革已开始并逐步展开,冲击着传统的行政框架,新的行政机构设立,新的社会阶层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社会方面,社会阶层发生了较大变化。
除了传统的贵族外,社会精英还包括各种社会地位不断上升的新的阶层,另外,斯图亚特王朝出现的诸如扩大贵族规模等调整社会秩序的政策,在社会变化的过程中引人注目。
以上变化对乡村贵族向大城市流动有着极大的影响。16~17世纪初,是英国长时段物价上扬时期,贵族在乡下收入减少,开支增多。为逃避乡村传统的奢侈生活模式,许多贵族移居城市。
1510年以来,在所有的经济变化中,物价的快速上涨最为显著。以1510年的物价为基点,设定为100点,1521年上升到167点,1540年代后期为270点,1556年为370点,1557年为409点,1597年达到了物价上涨的最高点685点。
与此同时,英国人口数量也在不断地增长,/从15世纪晚期到17世纪早期,总人口数量增长大约在75%到100%之间。
而人口的调高带来的就是对食物的需求,而物价的提升使得一些荒乱经营经营的贵族走向了衰败。这就导致一部分村中贵族开始向城市转移。
一方面,传统上,居住在乡村的贵族必须过高人一等的奢侈生活,钱乘旦在论及乡村贵族住宅时就涉及到了这种奢侈场面:这种贵族住宅一般附有仆人房间、帐房(或管家房)、生意房、往来租税房等。
贵族们越是要对土地实行有效管理,这些担任着管理工作的房间也就越多。从中世纪开始,每一套这样的住宅就下属着由它直接管理的庄园,而庄园一般生产贵族们需要的绝大多数食品和饮料。
这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另一方面,尽管城市尤其是伦敦的生活消费品的价格在这一时期上升得很快,但对比乡村贵族的传统消费来讲,要少得多。
16世纪以来,商品经济在英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尤其是对外贸易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都铎王朝后期,政府鼓励贵族参与到商业贸易的事业中来。
城市的发展是这一时期英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之一。/大的港口城市如布里斯托(BristoL),赫尔(Hull)和利物浦既受益于对殖民地和欧洲的海外贸易的扩张,又受益于对新兴工业城镇的货物流通。
伦敦更是英国最大的城市,其经济中心的优势更加明显。/事实上,这一大都市(伦敦)的成长是这一时期英国城市社会最壮观的发展。
(就经济方面而言)一是它横跨国内交通线的中心商业地位;二它与法国、意大利、德国有着密切联系是交通要口;第三是它作为工业区也是举足轻重的,专门生产半奢侈品。
伦敦在经济发展方面的优势是显著的。大城市的经济优势强烈地吸引着贵族向城市流动。
而从事海外贸易的中心主要是大的港口城市。另外,从中世纪晚期以来,贵族的幼子进入城市的特许行会当学徒已成惯例。
移居伦敦的贵族的儿子/1/3来自东南地区,2/3来自英格兰的中部和北部地区。亨利七世时期,英国进行了一系列的行政改革,建立起新政治框架:一是使政府权力集中到国王手里,从而去抵制地方大贵族的政治体系。
二是使王权的作用范围更广,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以治安法官全面取代郡守的职能。1489年,亨利七世颁布了一个有关治安法官的法令,指明了治安法官的职责是维护地方社会治安、裁决地方案件,基本上执行基层法官的职能。
都铎王朝初期,国王想避免地方的行政由世袭领主所占有,而同时,由封建贵族所控制的地方职位(郡守)由于受经济制约的隶农关系的解体,无力解决新的行政管理的任务,于是,治安法官功能的强化势在必行,而且此举/得到了下议院议员的支持。
而治安法官的大部分由乡绅或约曼担任。因此,这场/行政革命0(埃尔顿语)导致了乡村贵族的政治权力的架空。
艾伦史密斯在论述伊丽莎白时期地方政府时指出,在中世纪时期地位特别重要的郡守(sheriff)的权力在16世纪走向衰落,代之而起的是军政官(lieutenant)和治安法官。
郡守的许多权力由后两者取代,如军政官拥有官吏提名权、军事召集权、监督和执行管理地方经济、市场的权力;而治安法官则有司法权、行政权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郡守一般由传统的乡村贵族担任,军政官由枢密院派任。
随着乡村贵族在地方政治权力的衰落,他们基本上都会去到中央政府以谋求政治地位的提升,这其中斯图亚特王朝早期,便大量的增设了贵族爵位的数量使得政权管制快速的由乡村贵族向伦敦的流动。
詹姆斯仅仅用短短4个月的时间,就为英国任职了906名骑士,骑士总数陡然增加到了1611名,而这个增加量是伊丽莎白晚期爵位增加量的3倍。
到了查理一世,其接着滥封骑士爵位,在1630~1635年间,乡绅们就为此花费了173537镑。
从总体上看,新赐骑士的人数变化如下:由1610年的31名增加到1615~1619年的120名,其中,1617年达到了199名。
到1641年,赐封骑士的总数在400名以上。1611年,詹姆斯一世和枢密院正式决定,开始将新设的、可以世袭的从男爵爵位标价出售。
从男爵居于男爵与骑士之间,从那些起码已经三代履行军职、每年地产收入不低于1000镑的地产者中遴选。
1603年封赐从男爵90名,1622年底共有从男爵198名,1627~1629年又封赐了85名,1640~1641年,封赐128名。为了提升爵位,各地方贵族不得不聚居伦敦,亲近王室,巴结廷臣。
史蒂夫拉帕波特说:在伊丽莎白时期,社会精英群体在一年之中花上九个月的时间在伦敦度过成为了一种时尚。
伦敦的社交季节吸引着各郡的贵族蜂拥而至:年轻人到这里展示他们的浮华,年长者则到这里节省开支和维持乡下住宅和接待费用。
二针对乡村贵族向城市特别是伦敦流动的现象,伊丽莎白时期就曾出台过政策对其进行限制。斯图亚特王朝早期,国王数次颁文限制人们在城市尤其是在伦敦修建和租赁住宅,其中,明确针对乡村贵族的也不少。
由拉金和休斯编写的斯图亚特王朝文告6第1卷中,詹姆士一世就发布了5个相关的文告。
詹姆斯一世上台不久,于1603年9月16日就颁布了关于禁止居民在伦敦的市区和附近的居住地修建房屋的命令及相关的强制措施。
所有的新租房户或者新的居民或者其他人们,禁止到伦敦市区、郊区或离这些地区四英里以内的地方定居或租住,直到主管官员认为此地安全的时候为止。
,,禁止在上述地区新修住房。尽管此文告未直接提到乡村贵族在伦敦的居住权问题,但已明确规定新来者禁止在瘟疫感染区定居,并提出了强制性措施。
1611年8月3日和1611年12月10日的文告则明确规定了在伦敦市内及附近地区限制新修建筑物,/自文告颁布之日起,所有的人都不得或不得试图在伦敦和威斯敏斯特的市区或者郊区或者特许区的街道及离伦敦城门四英里以内的地区修建住房、商店和其它任何建筑物。
1620年7月17日,又颁布文告,重申以前文告所规定的条文及加强文告的实施办法和管理、惩罚措施。
1624年7月14日的关于伦敦市的建筑物的文告中,除了进一步强调限制修建房屋及惩罚措施外,还特别提到了贵族,/大多数人,特别是地位高的人应遵守业已颁布的文告。
关于禁止在伦敦市区、郊区新建住房的文告在某种程度上,既是针对伦敦市居民的,也是针对外来贵族的。
但是,关于命令各地乡村贵族返回乡村住宅的文告的针对性就鲜明了。从1622年到1624年,詹姆斯一世就颁布了3个与此相关的文告。
1622年11月20日的文告内容较多,标题也很长,即:关于命令贵族、骑士、绅士身份的人返回他们在乡村的住所并根据古老的和值得赞颂的英格兰习俗去履行他们的职责和保持他们好客的传统的文告。
从文告的标题我们就可看出,这一文告主要针对贵族(Noblemen),骑士(Knights),绅士(Gentlemen)。
文告明确指出:所有以上提到的人(贵族、骑士、绅士)都必须在11月份内,携其家人和仆人离开伦敦、威斯敏斯特和其它城市,回到他们各自的乡村居所。,,所有相关人员如冒犯这一条例,则会受到应得的惩罚,决不宽恕和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