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翁德彪)12月11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线索,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据介绍,此次举报范围包括“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校园餐”经营主体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另外,还包括“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校园餐”经营主体以商业宣传、产品推荐、实物展示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并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责任承担等作出承诺的,未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校园餐”经营主体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以及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若发现“校园餐”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715-12315或登录全国平台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