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法院发布网络名誉侵犯典型案例

讲述常州故事 2024-04-26 21:06:55

华讯网常州4月26日电(杨黎 通讯员 陈德严)今日上午,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关于网络名誉侵犯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出席发布会的民一庭副庭长张锋和民一庭法官助理郎静分别向与会媒体介绍了自2021年以来名誉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和网络名誉侵犯典型案例。

据张锋介绍,该院自2021年以来共受理名誉权纠纷案件53件,且案件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受理的案件中现已审结49件,审结的案件中判决24件、调解9件、撤诉13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通过对相关受理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分析,其中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涉及网络侵权的占比较高,在本院受理的53件名誉权纠纷案件中涉及网络侵权的有34件,占比高达64%,且涉及的网络平台种类繁多,如微信群、微信朋友圈、抖音、今日头条、小红书、化龙巷网站等。已判决的24件案件中认定被告侵犯原告名誉权的为9件,占比38%;未认定被告实施了侵犯原告名誉权的案件为15件,占比62%。从本院审理情况来看,名誉权侵权不同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侵权认定,仅在达到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造成侵犯时,才能认定构成侵犯名誉权。另外,在该院判决审结的24件名誉权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损失的为4件,其中赔偿金额最高的为35000元。

张锋表示,网络名誉侵权相比较传统侵权行为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损害后果较重等突出特点,同时在案件审理中具有证据固定难、侵权主体复杂隐蔽等特点,针对上述情况,该院在审理网络名誉侵权案件中,会在审理过程中给予被害人尽可能提交充分有效证据的时间,如侵权图片、视频资料、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等,同时对于被害人申请法院调取在网络提供者处保存的相关证据材料时,该院也会及时通知网络提供者尽快提交相关材料,以确保案件事实的查明,更好地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此,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侵害者不但要承担消除他人名誉受损的责任,还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同时该院提醒大家在遭受网络名誉侵权时要保留和固定好证据,并及时通知网络服务者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等必要措施,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发布会上,郎静公布了网络名誉侵犯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目录

1、黄某与潘某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

2、薛某某与石某某名誉权纠纷案

3、张某与邵某名誉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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