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填报提示

吉林日报 2024-11-25 17:40:46

自今年4月份

长春市启动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以来

很多市民已得到政策红利

但也有个别市民因多种原因

迟迟未能通过审核或出现其他差错

为提高通过率

这里总结了一些信息填报经验

供大家参考

提示一:

申请人查询进度,显示“请正确输入新车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或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申请人请拨打电话85598076或82739171,查询正确的车辆识别代号。该显示是因为申请人在第一次填写申请信息时,将自己新车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填写错误,导致无法登录系统。由于申请人自己不知道哪里错误,所以只能拨打电话后台查询。请依照正确代码登录,改正后保存提交。

提示二:

退回结果显示“姓名不一致或证件号不一致”

申请人在曾经购买旧车的时候可能用的是15位老身份证号码,或者申请人更改过身份证号码、更改过名字。请将旧车绿本、旧车发票、户口簿或曾经的15位身份证照片等相关证件上传到其他影像内。

提示三:

报废回收证明数据错误,重新开具,重新上传

申请人因各种原因重新开具报废回收证明的,照片更换后,系统内不可修改的数据仍是曾经的旧数据,需要重新输入车辆识别代号,系统自动刷新,带入新的数据。同时将已经作废的报废回收证明和报废车企出具的情况说明同时上传到其他影像内。

提示四:

报废汽车类别不一致

您所报废的旧车若是汽油车,请在系统内选择汽油乘用车,若是柴油车请选择柴油乘用车。若您纸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是汽油车,而系统内确选择了新能源乘用车,就会出现“报废汽车类别不一致”。请更改后再次提交。同时也要确认车辆本身的燃料种类。

提示五:

退回结果显示“注册登记日期不一致”

申请人查找车辆注销证明,将系统内填写的注册登记日期与纸质证明上的注册登记日期保持一致。

提示六:

注销日期不一致

请人请核对纸质车辆注销证明与系统内填写的注销日期是否为同一日,请保持一致。若注销日期一致可能存在核查比对数据更新延迟的情况,等待5-7天后重新提交即可。

提示七:

车辆注销证明被退回

车辆注销证明需要上传带红色车管所章的纸质证明或者下载交管12123电子版。

提示八:

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型号、排量不一致

申请人仔细核对系统内填写的新车车辆识别代号和车辆型号,要与新车大绿本完全一致,且没有汉字。错误的位置进行手动更改。(车辆识别代号里没有字母O,没有字母I。有阿拉伯数字0和阿拉伯数字1,请仔细区分。)

提示九:

发票被退回

申请人需上传发票第一联,即发票联,原件照片,带红色发票章,要清晰,并核对发票日期,发票代码。(不要上传报税联、抵扣联等。)

提示十:

退回结果显示与公安部核查对比结果:无匹配记录

申请人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型号,车牌号是否与大绿本一致。如变更车牌号,请在系统内填写变更后的车牌号码,同时将绿本变更记录和绿本第一页全部上传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内。更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即可。

目前,长春市汽车以旧换新各项活动正在深入推进,广大消费者可持续关注长春商务微信公众号和相关媒体,了解更多信息和活动进展,抓住机会积极参与,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秦楚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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