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平时常见的立功,一般最低等级是三等功,往上依次是二等功、一等功以及荣誉称号。然而,战时立功有所不同,战功分为四等战功、三等战功、二等战功等。也就是说,平时立功最低设为三等功,而战时立功最低是四等战功,这一点挺让人好奇的。

从士兵安置角度来看,战时三等功和平时二等功可用于安置工作,这让人感觉战时三等功和平时二等功在某种程度上基本对等。那么,四等战功和平时的三等功是不是一样呢?接下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以及《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法规条例,我们可以了解到四等战功与平时三等功的差异及对应关系。
实际上,四等战功在解放战争时期就已存在。例如1947年,新四军部队的立功概则里,明确设立了特等、一、二、三、四等功五级体系,抗美援朝时期也采用了这个体系,当时有些战友就在朝鲜战场荣立四等功。1955年后进入和平时期,四等功被取消,仅保留一、二、三等功。我们最新关注到,2021年《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重新明确了战时功勋体系,恢复四等战功作为战时最低奖励。

现在执行的功勋表彰体系是这样的:战时奖励设四等战功、三等战功、二等战功、一等战功四个级别,四等战功为最低级别;平时奖励设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三个级别,三等功为最低级别。
大家可能会问,介于平时和战时之间的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该怎么算呢?像参加全国性阅兵等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参照平时奖励标准,但评定条件更为严格。关于平时立功和战时立功具体的评定标准与奖励待遇,大家可以查阅网上关于功勋奖励体系的相关文章。核心要点是,评定条件都很严格,而且都会给予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对于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战友,或者以前选择自主择业的战友,在退役金发放上,立功确实会使发放比例有实际增加。在转业安置时,档案积分也会增加。如果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还有可能提前晋升、晋衔等。

不过,战时四等功和平时三等功真的一样吗?其实不好直接比较,毕竟两者所处环境和评定场景不同。战时四等功仅适用于作战行动,像边境冲突、反恐维稳以及其他实战环境;而平时三等功仅适用于军事训练、科研试验、抢险救灾等非作战任务。
就比如我军校毕业时,因申请到西藏工作,在毕业分配中表现突出,学校给我记了一个三等功。但我觉得我这个平时三等功和战时四等功差距很大,我自认为比不上人家的四等战功,毕竟战时立功评定标准更为严格。
有人觉得战时三等功对应平时二等功似乎能说得通,从表面看,好像战时三等对应平时二等,战时四等对应平时三等,都高一级。但我认为不能这么简单对比,战时即便不立功,战士们在战场上的付出,都比我获得的平时三等功更了不起。

目前,我个人认为,对于已经立功的战友,回到地方后享受相应待遇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落实。转业安置时立功发挥了作用,可在地方工作后,部队立功除了增发退役金,在退休金以及其他方面,比如奖励金额、档案积分计算、地方优待等,是否都应有所体现呢?不管是战时立功还是平时立功,只是场景和时期不同罢了,希望这个事情能得到各级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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