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分不清汪小菲和大S孰是孰非,个人倒是有一个办法,看看双方各自输出了什么!
汪小菲先后晒出了大S家的日常开支、二者之间的离婚协议、大S的信用卡消费明细,大S方面则多次指责汪小菲婚内出轨以及汪小菲手写的借款欠条,看似各说各理,实则胜负已分。
扯掉大S的遮羞布
不难发现,每当舆论走向不利于大S时,其身边就会有人站出来发声,而发声必提汪小菲婚内出轨。先是大S的律师,现在换成了大S的助理,有没有人想过,大S方面为什么要反复强调这件事?
答案很简单,理亏词穷,无言以对汪小菲晒出来的料。或许有人会说,单是婚内出轨这一点,汪小菲就永远也抬不起头,理应无条件向大S赎罪。
不好意思,即便是汪小菲真的婚内出轨了,在个人看来也情有可原。众所周知,汪小菲与大S结婚多年,但始终坚持不去北京生活,故而才使得汪小菲往返两岸700余次。尤其从2020年开始,两岸落地皆需要隔离14天,汪小菲想要见大S和孩子一面,仅每次往返的时间成本就将近一个月。说白了,这就是两地分居,而且是由于大S的任性和自私造成的。这样的婚姻,感情破裂是必然的,白头偕老反而不正常了。
记得在电影《非诚勿扰》中,有这样一场戏,葛优相亲遇上了车晓。车晓称自己的前夫常常夜不归宿,后来才得知,原来是车晓不愿意过夫妻生活。于是葛优嘟囔了一句,我要是你前夫,你也找不着我。话糙理不糙,既然身为妻子,那么理应尽到身为妻子的义务。对于大S而言,既然汪小菲赚钱养家,自己自然要相夫教子。这不是对女性的压迫,而是夫妻的家庭分工不同,比方说王新军和秦海璐,女主外、男主内也一样。另外,既然大S嫁给了汪小菲,那么就必须要孝顺张兰,可大S连北京都不愿意去。
婚内出轨的确不道德,但换位思考,假如你是张兰或汪小菲,会认为大S是一位好儿媳、好妻子吗?愿意与之生活一辈子吗?三思而后答,尤其是那些力挺大S的女性,可以试想一下,要是自己的儿子娶了大S,你会有怎样的感受?
故而,汪小菲疑似婚内出轨不是大S在舆论上的遮羞布,可以直接扯掉了。想要一直以此来说事儿,请先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一位合格的儿媳、妻子,其与汪小菲的婚姻曲终人散,皆是对方的过错吗?
详解离婚协议
好吧,大S手中还有一张汪小菲手写的借款欠条,但该欠条目前存在争议,而且说服力远不及汪小菲晒出来的证据。说到汪小菲晒出来的证据,大S家的日常开支暂且不谈,因为同样有争议,大S方面也表示不属实。
重点来看离婚协议,需要关注的部分有两处:
1.子女部分
从离婚之日算起,汪小菲每个月要支付100万新台币(约23万人民币)作为抚养费,直至2038年。除此之外,子女的教育、医疗、保姆等费用,也是由汪小菲全额给付,换而言之,身为母亲的大S几乎一毛钱都不用掏。估计有人要说了,大S要带大两个孩子,肯定非常辛苦。注意了,上述费用包括了聘用保姆,大S根本不必劳心劳力,好名声赚到了,却是汪小菲在买单。汪小菲作为父亲,有义务为孩子提供好的生活,但孩子也是大S的,大S又为孩子付出了什么?
看到不少宝妈在网上留言,认为考虑到两个孩子,大S也不应该这么快再婚。况且的对象还是具俊晔,这些年有关具俊晔的负面新闻有很多,大S只是跟对方通过几次电话,然后便闪婚了。大S此举,不要说是不是对自己负责,起码是对子女不负责,天底下有这样的“好妈妈”吗?
2.赡养费部分
也是从离婚之日算起,汪小菲每个月要支付100万新台币(约23万人民币)作为给大S的赡养费,直至2031年。关键在于,此项条款没有附加条件,例如大S一旦再婚,便不再给付等限制。
对此有人嫌少,个人有必要提醒一下,这份离婚协议中,清一色是男方需要向女方提供保障。换一种说法,两人所谓的财产分割,只分割了男方的财产,故而女方是既得利益方。还是要再次强调,汪小菲疑似婚内出轨,大S不是受害者,双方感情破裂,大S同样难辞其咎。
况且大S手中还有一张汪小菲的信用卡,关于这一点,离婚协议中的条款可谓恶心至极,刻意用了一种无耻的表述——现有习惯之日常支出。说白了,不论大S花了多少钱,汪小菲必须照单全收。由此可见大S的心机,要是事前没有算计过的话,怎么可能想到玩这种文字游戏?
大S之后的做法更是违背了公俗良序,用前夫的信用卡买情趣内衣取悦现任丈夫、用前夫的信用卡买自己二婚时佩戴的头纱、用前夫的信用卡给现任丈夫买鞋子……易位而处,可以想象一下汪小菲的感受。那位为大S打抱不平的律师,请问哪个国家法律会纵容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索取无度,个人才疏学浅,实在是不知。即便在离婚协议中加入了“现有习惯之日常支出”,大S使用汪小菲的信用卡时,也要有额度、有范围。否则的话,大S每天刷卡100万新台币,任凭汪小菲再有钱,也会被掏空的。
结语
综上所述,除了指责汪小菲婚内出轨,大S根本无话可说。个人敢断言,哪怕是十年之后,汪小菲与大S再次闹得不可开交,大S依然会旧事重提,甚至能说上一辈子。客观而言,要是就事论事,大S几乎没有一件事是占理的,如今也只是利用个别女性沉迷于“打拳”,来为自己挽尊罢了!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