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夏季行动”真是火力全开啊,咸阳兴平警方,那是紧盯着老百姓的烦心事,不放过一丝线索。听说最近他们给十年前的一桩性侵旧案翻了个身,简直是给正义来了个“迟到但绝不缺席”的拥抱!
这事还得从2014年的一个热辣辣的8月说起,庄头镇的杨大姐在玉米地里挥汗如雨,浇着希望的田,谁曾想,天降横祸,一陌生男子竟然用暴力把她性侵害了,甚至还导致她腰椎骨折。报警后,民警那是跑断了腿,查遍了周边,愣是让那狡猾的狐狸给溜了。
十年啊,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警方也愣是没放弃,多年来一直在调查走访,查证物证。随着咱们刑事科技的发展,终于,在“夏季行动”的东风下,专案组大显神威,老证据焕发新生,锁定了那个躲在暗处的康某某。7月9号那天,赵村镇的街道上,正义的铁拳终于落下,康某某束手就擒,对自己的恶行供认不讳,这下,算是给杨大姐和所有关注这案子的人一个交代了。
作为普通网民,我们除了对这10年旧案能破获感到高兴之外,还对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规定比较感兴趣。据我了解,这追诉时效,就像是给罪犯设定的“追捕期限”,而康某这家伙的罪行,最高能判十年以上,追诉期直接拉满十五年(根据刑法第87条,如超过期限就不再追诉),所以这起强奸案还在追诉期内。而且,关键是,杨大姐当时就报了警,根据刑法第88条规定,这案子就等于在警方的眼皮子底下挂了号,啥时候想翻,就啥时候翻,不受那追诉时效的约束。
我觉得,通过这事儿,还提醒了大伙儿:遇到事儿别怂,第一时间报警,让坏人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