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的时候,当时嘉禾公司制片人邹文怀在寻找一个有票房号召力的动作演员,当时嘉禾公司旗下已经有王羽这样的优秀动作演员,但是,邹文怀还想找更多像王羽这么厉害的演员。
在邹文怀看来,在1966年拍摄过《大醉侠》的女明星郑佩佩就是很好的人选,不过,因为郑佩佩在当时结婚以后就到了美国洛杉矶居住,渐渐淡出了影视圈。
邹文怀就想着请郑佩佩再次出山拍戏,邹文怀知道在美国还有一个叫李小龙的人,听说也相当厉害,不过,邹文怀更看好郑佩佩,因为郑佩佩和李小龙相比,郑佩佩已经是一个极具票房号召力的女明星了。
邹文怀之后就派了制片人刘亮华到美国去找郑佩佩,刘亮华是导演罗维的妻子,同时也是著名的演员。刘亮华到了美国以后,就住在了郑佩佩家里。
当时李小龙也到了郑佩佩家里,之后,刘亮华就向郑佩佩讲了邹文怀邀请她出来拍戏的事情,表示非常欣赏郑佩佩,不过,郑佩佩因为一些原因,最终还是没有答应要和嘉禾公司合作拍戏。
嘉禾公司这边没有和郑佩佩签约合作,邹文怀最后就选中了当时在美国洛杉矶已经开设武馆的年轻的小伙子李小龙,邹文怀听说,这个叫作李小龙的人身手不凡,当时美国的空手道排名前三的顶级高手查克·诺里斯、乔·刘易斯,还有迈克·斯通,这些人都跟着李小龙一起训练。
当时嘉禾公司的邹文怀给李小龙出的片酬要比另外一家邵氏公司的更高,邹文怀给李小龙15000美元片酬,而条件是李小龙要和嘉禾公司合作拍两部电影,李小龙思考了以后,最后决定和嘉禾公司合作。
1971年6月28日,李小龙和嘉禾公司签下了两部电影合约,这两部电影就是《唐山大兄》和《精武门》。
郑佩佩在多年以后,在一次节目的采访中提到李小龙的时候,她说:“李小龙是真的会功夫,我们这个是花拳绣腿,而成龙也不会功夫,也是花拳绣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