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年前,女知青蒋爱珍持枪杀人后自首,现在过得怎么样?
1972年,女知青蒋爱珍毕业以后成为了一名白衣天使,她心地善良,被哥哥托付给好友张国政照顾,他对她也非常好,久而久之,蒋爱珍就爱上了这个温柔的男人,但是他却屡屡回避这份感情,他觉得既然已经答应了人家哥哥,就要好好照顾这个妹妹,于是,两个人一直发于情止乎礼。
但当时,张国政的副书记位置让很多人惦记,于是就有人诬陷他们关系不纯洁,无论他们怎么否认都无济于事,职务也被停了,这让她怒火中生,发誓要为自己,也为这个处处帮自己的人报仇,于是,在1978年,她持枪杀了这三个造谣生事的人,也因此被判了死刑,但很多人都知道她是不得已而为之,有不少百姓上街游行抗议,最终判了十五年。
如今,这件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现在的她早就有了幸福的家庭,过得也很好,说实话,当年她的做法是正确的,对于那些侮辱她的人的别用心就应设这样报复,不然人的尊严何在,这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做人不要太精太坏,做事不要太绝,迟早要会报应,在被迫逼到不能忍受选择报复,太可能了。
人被逼急了的时候,什么事都可能做得出来,人被冤枉的时候,是可能舍得一身剐的,人在做,天在看,凭着良心做事就会有好报应,这个天在看就广大的人们在看,人们汇集的声音是正义的,人们的抗义声救了她,她能活下来是件很不容易的事,要好好的珍惜,感恩周边人们,感谢党和政府的申张正义,只可惜坏人逼得她青春已逝,无法弥补。
正义可能来迟,但不会迟到,可如果来的太迟了呢?人死如灯灭,那一份迟来的正义又有什么用?正如现在的网络暴力,一个人犯了错当由法律来让他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如果他无错却因为你轻飘飘的一句话万劫不复,你是会愧疚还是不以为然我只是说了一句话而已,你凭什么跨过法律去责骂他。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可眼见也不一定为实,所以,谨言慎行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