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期间,这起交通事故让人心痛和气愤。
心痛的是一家三口突然遭受灭顶之灾;气愤的是肇事司机的无视交通法规、无视生命!
10月2日晚上6点40分,江西景德镇昌江大道发生一起一小车高速撞人事故,致一家三口死亡。
据死者家属胡女士讲,当晚,他儿子与儿媳妇抱着1岁的孙子过马路回家吃饭,突然被一辆粤A牌小车高度(128.9公里/小时)撞击,3人全部死亡。
胡女士说,肇事司机很年轻,因为和女朋友吵架,故意飙车泄愤致这起严重交通事故!
至于景德镇市这起严重交通事故的详细情况,以当地交警通报为准!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交通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肇事司机为了泄愤,在市区道路把车开到128公里/小时速度,撞击过马路人!这性质可能就变了,不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可能达到危险驾驶罪的标准。肇事司机为此必须付出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
可惜,这一家三口的生命瞬间就没了!
最后,愿死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