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走进死胡同,法院迫切希望调解,双方却是互不让步

旭东一夜 2023-09-01 14:56:17

8月24号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庭审结束,但是今天已经是30号了,依旧是没有任何的消息传出。

事实上不是法院不想给出一个结果,而是这个案子已经走进了一个死胡同。稍微处理不好,所产生的负面效果比之前的彭宇案还要大。

毕竟之前大家只是没这么热心了,如果这个处理不好,那么男女在面对婚恋时更是如同面对洪水猛兽,到那时结婚率自然会下降。

当前各地地区为了鼓励结婚,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前几天浙江衢州甚至是提出,女性在25岁初婚的话,可以奖励1000块。

结婚率的下降必然会导致生育率的下降,这是很多人不愿意看到的场景,毕竟就我们当前的发展来说,还是在吃人口红利。

所以,这个负面后果,当地法院根本承担不起。从当地法院释放的信号来看,这个案件已经走进了死胡同。

01、如果任由这个案件继续发酵,最后将没有一个赢家。

从法院的角度来讲,是可以秉公执法,根据法律来判定。毕竟在女方的精心搜集下,甄先生强奸的行为已经是板上钉钉,现在只需要依照法律来判就行了。

可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案件没有那么简单。法官也不是智商不在线,他们自然也能看出猫腻,但是知道真实情况是一个方面,如何判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他们按照法律来判,在法律层面是没有任何问题面,但是在道德的层面却不被支持。

就像是上边所说的,按照法律来判的话,无疑这起案件会在婚恋界掀起轩然大波。这个案件将会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

法院可以这样做,但是却不能这样做。如果是不采纳这些证据,判男方无罪,那也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毕竟女方所提供的证据很是确凿,人证物证甚至是录音都是一应俱全。不采纳的话,于法不合。

因此,法官也为这个案件发愁。想要破除这个局面,目前为止最为合适的方法就是双方能够调解,各让一步。

从女生角度来看,她之所以会告男方强奸,并非真的是为了给男方定罪,而是想要获得一定的利益,比如彩礼,比如房产。

如果她真的想要定罪,那么刚开始时,就不会让自己的哥哥上门提条件,更不会借用警察的手,敲打男方,让男方答应要求。

原本一切都是在计划中,可是男方的反悔却打破了局面,让女方没有了后路走,所以才会硬着头皮告下去。

毕竟,如果不告的话,那么相当于在男方面前认输了,那自己岂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只是当前的局面早就已经失控了,原本这是两家人的事情,可是后来被曝光之后,就被全国人民关注到了。

女方的小算盘被全国人民都知道了,她已经为此受尽了千夫所指。如果最终她赢了,或许还能得到一点补偿,如果输了,那可就一败涂地了。

不过无论是输赢,这场官司,她都是输者。因为这个案件,已经让她名声扫地,再想要嫁出去就难了。

从男方的角度来讲,他只是有点猴急了,把婚后才应该做的事情给提前了。这件事在现实生活中原本就是小事,毕竟未婚同居的也很多。

可问题是,要分人。很明显,他的眼光真不咋滴,有点遇人不淑。不光如此,在从他被套话,被录音的那一刻,他已经失去了主动权。

如果法官判他无罪,那么他就可以反败为胜,甚至是还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可现实是,警察之所以能拘留他,就是因为证据确凿。

法院不可能忽视这些确凿的证据,从而判他无罪,所以坚持到最后的话,男方大概率还是会判,只是量刑多少的问题。

从他被套话录音那一刻,就注定他会是输者。现在他已经失去了自由,继续跟女方斗下去的话,并没有太大的意义,依然扭转不了他是输者的局面。

02、虽然没有赢家,但是男女双方依然不妥协

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事继续坚持下去,无论是法院,还是男女双方,没有一个是赢家,难道法院不懂吗?男女双方不懂吗?

法院很清楚这个结果,所以也是一直想方设法促使双方能够调解,最好是能够和解最好,因为这个是损失最小的。

涉事男女双方也懂,但是为何要持续坚持互不相让呢?

女方是因为被驾到这了,毕竟“强奸”是事实,确实是她遭受了损失。她已经告了这么久了,如果最后妥协不告了,那不是坐实了她骗婚的事实。

毕竟现在网上舆论对她很是不利,大部分的网友都认为她是骗婚,再加上传出她的家庭状况,都让她没法反驳。

因此,她如果想要正名的话,只能是让对方承认是强奸了。她没有诬告对方,这样才能名正言顺。

这也是为啥,在法院希望双方调解时,女方同意调解,但是要求男方公开赔礼道歉。

男方不愿意让的原因就是因为不愿意身上背负强奸的罪名。为何甄先生的母亲一直在网上发声,其实就是借助舆论力量施压,好让她儿子去掉污名。

毕竟从一开始,甄先生一家人都不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强奸犯,都认为自己的儿子是被人做了局,对方是骗婚。

不管是真的被女方设局了,还是假的,但是有一点可以确认的就是,证据确凿,而且甄先生也被拘留了。

在这样的前提下,无论是否接受调解,甄先生都免不了被判刑。如果接受对方的条件,公开赔礼道歉,那就相当于变相承认了强奸。

既然自己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被判刑的局面,那么为啥还要接受调解,公开承认自己强奸了。

03、破局之路在何方?

此时这个案件已经到了进退两难的地步,大家都很清楚这个案件的真实情况,法官也清楚,法律条文也有依据,可是却不能这样做。

那么该如何走出这个死胡同呢?我看了一个网友的想法很有参考价值,那就是法院可以判定这起案件为嫖娼事件。

也就是说男女的行为是一起交易,这样的话无论男女都是有过错的。这样的话,男方得到惩罚是有法可依。女方被处罚也是可以平民愤。

只不过有一点,因为男方已经被拘留110多天了,已经超过最长的拘留时间,是违法的行为。

不过可以走国家赔偿途径。这样的话,虽然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却是将社会负面效果降到最低。

当然,这只是一个参考。法院的判定不可能随心所欲,随意更改,要有一定的依据。不过这也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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