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实效,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月禾路1号,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南宁市西乡塘区委员会的领导,对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职责:协助检察办案工作。
·司法辅助岗位 / 4人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德端正,遵纪守法。
(三)学历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或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7.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的;
9.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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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程序
NO.1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现场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原件及扫描件(提供原件一份,扫描件请发邮箱:542147730@qq.com);
②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NO.2 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名单以收到本院的通知为准。
NO.3 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NO.4 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NO.5 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其他说明
1、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工资及待遇:按西乡塘区外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年休假、婚假、产假,加班可予补休;年度考核优秀者发放年终奖;连续2年综合考评为合格等次以上者,可享受晋级工资。
六、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
2.应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2330692(上午8:2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除外);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月禾路1号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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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西乡塘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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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西乡塘检察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