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剿国道边的“幽灵”,1997年青浦县“2·28”系列轮奸案侦破始末

涵柳聊趣事 2024-09-17 12:42:51

1997年2月28日晚,夜色朦胧,细雨初歇,上海郊区的田野里洋溢着一片早春时节万物复苏的芬芳。

7时许,上海郊区青浦县(现已改为青浦区)赵巷镇的女工章某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去上夜班,一路上还哼唱着流行歌曲。当她骑到距离318国道油墩港桥还差500米左右时,突然从路边的暗影里扑出来3个青年男子,未等章某反应过来,3个男子已经捂嘴、挟颈、拽衣,将她拖到离开路边达100多米的农田里。然后其中两名男子对章某实施了令人发指的轮奸,摧残蹂躏长达2个多小时。

发泄完,3个歹徒又将章某身上价值5000余元的金项链等物悉数抢走。

晚9时40分左右,青浦县公安局“110”接到了报案,侦查机器立即开动起来。值班局长陆金生立即通知刑警大队值班人员,并通知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王小琳,然后自己马上赶赴现场。

像是上天也在为章某的不幸遭遇垂泪,天空中又飘起了绵绵细雨。江南的春雨又绵又密,能够在不知不觉中将你的衣服浸湿个透。侦查员的心情也像这春雨一样,为自己姐妹的不幸而苦涩。

在王小琳副局长的亲自指挥下,一拨侦查员和技术人员冒雨仔细地勘察发案现场,一拨侦查员对发案现场周围的群众进行访问,女侦查员则对章某进行耐心的询问,详细地了解作案歹徒的体貌特征和口音。

同时王小琳副局长下达命令:命令刑侦大队所有人员全体出动,县局特警队部分警力出动,318国道沿线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和治安联防队员全体出动,在全县各个出入境道口进行全方位的设卡清查,争取在犯罪嫌疑人离开青浦县境时予以抓获。

当夜的设卡清查果然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

通宵工作了一夜的侦查员们连个盹都没打,一早又集中在刑侦大队会议室里研究案情。会上,副局长首先宣布,成立以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小云为组长的“2·28”专案组,全面负责本案的侦查工作。接着,全体与会侦查人员纷纷对案情发表意见,提出侦查工作的方向和范围。

张小云综合归纳了大家的意见,并听取王小琳副局长的指示后,对侦查工作作了安排:

1、在全县境内对外来暂(寄)住人员进行认真盘查,争取从中发现符合被害人提供的体貌特征的犯罪嫌疑人;

2、沿发案地点周围的通道,进行认真的走访,争取发现和确定犯罪嫌疑人作案前和作案后的活动情况。

3、以发案地为中心,对半径30公里内的旅馆、地下旅社进行全面的清查;以发案地为中心,对半径10公里内的地区进行地毯式排摸,争取发现体貌特征相符的犯罪嫌疑人。

4、根据被害人反映犯罪嫌疑人口中有酒气这一特征,走访318国道沿线和发案地周围的饮食店、杂货店,争取发现破案线索。

果然,当侦查员查访到318国道油墩港桥东侧的富林饭店时,在侦查员介绍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后,一位安徽籍的女服务员胡某反映:28日傍晚5时许,有3名安徽籍青年人在饭店内用餐。闲谈过程中,因为大家都是安徽人,有老乡情结,就谈得颇为投机,其中一人还为了以后经常联系,给胡某留下了一个BP机号码。三人喝完了一瓶白酒后,于7时左右离店而去。

侦查员兴奋地回队报告了这一重大情况,张小云激动得一拍大腿:“有了!就是这3个家伙了!”

是的,就是这3个家伙。因为体貌与衣着特征、作案时间、外来人员身份均符合,作案地点和用餐地点之间有联系,特别是3人刚喝了一瓶白酒,口中有酒气这一特殊特征完全符合。

那么,就顺着BP机这条线索去摸瓜!

向副局长汇报这一最新侦查工作进展情况后,侦查员立即抓住胡某提供的BP机号码进行调查。为防止打草惊蛇,张小云要求侦查员不要直接呼叫犯罪嫌疑人的BP机,而是从与该BP机联络的电话号码中查找线索。

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查到最近联系的一个电话号码,是南汇县一个名叫赵财兴的农民家里的。侦查员立马赶到其家里。

赵财兴却指出:嫌疑号码BP机的主人叫赵财杰,是从安徽省怀宁县黄龙镇来上海做生意的个体装潢老板;而BP机的使用人叫王全明,是赵财杰手下的包工头,也是安徽省怀宁县黄龙镇人。

显然,王全明已经成为本案的重要关系人。一种可能是王全明就是嫌疑人之一,另一种可能就是王全明与犯罪嫌疑人之间有密切的关系。

在油墩港桥拦路抢劫、强奸案发生后的第二天,也即3月1日,在毗邻青浦县的江苏省吴江市,也发生了一起同类型案件。

当晚8时许,一女青年途经该市境内的318国道平望运河大桥东侧时,遭到3名歹徒拦路抢劫,其中两名歹徒对女青年进行了轮奸。

此前,青浦公安局已经将案件的情况通报给了吴江市公安局。

因此,吴江案件发生后,该局迅速将案情通报给了青浦公安局。于是两局刑侦部门马上会合,共同对两起案件进行分析研究。

根据分析研究,专案组觉得两案在案犯人数、体貌特征、作案手段、作案规律、作案特点等方面,均相一致,应当是一伙犯罪分子所为。两位刑侦队长商量后,果断决定并案侦查,联合行动,用两地警力形成整体力量,加大侦查破案工作的力度。

并案决定作出后,第一个联合行动就是对青浦、吴江两地及其周边地区的旅馆、地下旅社再次进行大规模的清查。重点清查三种对象:一是3人一起投宿、符合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的;二是户籍所在地为安徽省怀宁县黄龙镇人的;三是姓名为王全明的人及其同伴。

3月2日夜幕降临后,大清查拉开了帷幕。两地数百名公安民警带领数百名联防队员,对吴江到青浦318国道沿线的平望、芦墟、黎利、金泽、西岑、朱家角、青浦镇、赵巷等地区近百家旅馆、地下旅社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清查。

当晚22时许,吴江市平望公安分局的民警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2月28日夜,在平望的农机旅社和服务旅社,曾有安徽怀宁黄龙镇的陈明杰、赵毛头、赵何杰分别住宿,离开时间同为3月1日中午。

侦查工作中的第一个高潮出现了!

3月4日上午,张小云率专案组5名侦查员直赴安徽省怀宁县黄龙镇。次日到达后,立即来到当地派出所,通过当地民警了解,获悉王全明在案发时间内没有离开过黄龙镇,不具备作案时间条件。而陈明杰、赵毛头、赵何杰这3名嫌疑人却有重大犯罪嫌疑:

一是3人自2月中旬离开家乡去上海后,至今未归;

二是3人去年均在王全明手下打过工,有获得王全明BP机的条件;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3人均是劣迹斑斑的有犯罪前科者,曾分别因盗窃、贩卖淫秽物品被判处过有期徒刑。

专案组要求派出所提供3人的户籍资料照片,还要求找与3人相熟的群众来介绍他们的体貌特征。

结果,3人的体貌特征与两案被害人提供的基本相似。

至此,已经可以确定这3人具有重大犯罪嫌疑!

专案组随行的刑侦技术人员在3人的户籍资料上,翻拍到了他们中两人的照片,以便带回来让被害人辨认。然后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专案组做好了秘密控制工作,要求一有3人的信息立即电告我们。

回到上海后的第二天上午,侦查员带着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分头找到了两名被害人,和那位最初提供了线索的饭店服务员。

经过法定程序的辨认,一致认定照片中的两名嫌疑人,就是作案嫌疑犯中的两人!也就是当晚在饭店里喝酒中的两人!

至此,本案的前期侦查工作已经大功告成,接下来的艰巨任务就是将3名犯罪嫌疑人迅速捉拿归案。

经过对3名犯罪嫌疑人活动规律的分析,判断他们的活动区域主要在江、浙、沪一带,而且可能长期流窜作案,于是专案组提出了向江、浙、沪地区广泛分发刑事协查的建议。这得到了局领导的首肯。

在协查发出后,整整6天过去了,在治安大联防协作区里,居然没有一丝关于犯罪嫌疑人的消息。

他们难道销声匿迹,回头是岸,立地成佛了?不可能,狗是改不了吃屎的。

3月16日,专案组的5名侦查员,怀着一天不抓获犯罪嫌疑人就一天不能安寝的职业使命感,再度出差奔赴安徽怀宁的黄龙镇。可是,黄龙镇上还是没有这3名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和音讯。

协查发出两个多月后的5月16日,当专案组的侦查人员对协查的效果几乎已经不抱希望的时候,突然从江苏省常熟市传来令人兴奋得跳将起来的消息:陈明杰在常熟市一家旅馆内被查获!

当晚,将陈明杰押回青浦后,连夜对他进行了审讯。

在对付审讯方面,可以看出陈明杰还是个“雏儿”。在凌厉的攻势下,还没等出示有力的证据,陈明杰就已经慌得软瘫下来,犹如竹筒倒豆一泻到底,将伙同赵毛头、赵何杰分别于2月28日、3月1日,在青浦和吴江拦路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做了详细的交代。但对于赵毛头和赵何杰的去向,陈明杰称3月初和他们分手后,就再也未碰头,也没有通讯联络地址。

鉴于陈明杰和同伙犯罪作案的连续性,专案组本能地怀疑他们可能还不止这些罪行。

于是,在陈明杰基本交代了两案的犯罪事实后,专案组继续加大审讯攻势,“明确”指出陈明杰还有隐案在身。陈明杰的反应却是从此缄口不语。

6月15日,一个意外的来电,掀起了侦查工作的第二个高潮。

那天上午,江苏省海安县公安局刑侦队来电,查询青浦县“2·28”案件的有关情况,并简要介绍了他们当地5月14日,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拦路抢劫强奸,并且最后将被害人杀死的案件情况。

专案组马上与陈明杰在审讯中不作辩解的反应联系了起来,再分析了海安案件的情况,基本认定此案也是陈明杰这一伙罪犯所为。

于是,张小云立即召集专案组全体侦查人员会议,谈了他的怀疑和分析意见:

1、从时间上分析,罪犯在2月28日、3月1日连续作案两起,犯罪气焰十分嚣张和猖狂。而陈明杰被抓获是5月16日,期间历时两个半月,难道罪犯在这两个半月中没有再作过案?势头正旺的犯罪心理为什么突然中断?2月28日和3月1日两案中被抢劫的财物价值,显然是不够3名犯罪嫌疑人生活开销两个半月的,那么他们靠什么来维持生活?

2、从地点上分析,江苏省的海安县和常熟市虽然并不毗邻,但却是很靠近的,那么5月14日在海安作案,5月16日到达常熟被抓,就完全是顺理成章的。

3、从作案手法来分析,拦路———抢劫——强奸,顺序完全一致,下手狠、不拖泥带水、动作老练凶残,也完全一致。虽然青浦、吴江两案没有杀人,但如果被害人反抗强烈,大声呼救,那不也完全有可能被杀吗?

4、陈明杰被抓获后,对青浦、吴江两案交代颇为爽快,那是因为找他的正是青浦公安机关,那显然是已经掌握了证据。而海安血案之所以不交代,一是因为杀人偿命的强烈惧怕感,二是因为他认为并非海安公安机关在找他。

专案组全体侦查员都同认为海安血案的作案者很可能也是陈明杰这一伙人。

当晚7时许,正当陈明杰以为又捱过了一天,准备睡觉时,专案组将他提出监房,开始审讯。

陈明杰一被押进审讯室,就显得非常慌乱,夜审的突然效果体现了出来。事后,陈明杰承认进审讯室的一刻,他就本能地感觉到海安血案东窗事发了,自己的生命走向尽头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了。但为了保存自己的生命,他还有着强烈的侥幸心理。

审讯进行得非常艰难,这是意志、毅力、智慧、勇气等全方位的较量,是一场真正的恶战。

按照事先拟订的审讯方案,侦查员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始终把握着审讯的主动权,当陈明杰被逼到无从辩解的地步,又开始耍缄口不语的老花招时,侦查员突然加快审讯节奏,连珠炮般地向陈明杰发出一系列难以回答的问题,陈明杰被迫左支右绌,但捉襟见肘,无法应对。这时,侦查员适时使用良知、良心启发策略进行不间歇的猛攻。

深夜12时25分,持续了5个多小时的审讯终于获得突破,陈明杰的侥幸心理瓦解,抗审防线全线崩溃,被迫交代了5月14日,伙同赵毛头以及其朋友刘某,在江苏省海安县328国道海安大桥北侧,对一妇女实施拦路抢劫强奸最后将其残忍杀死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拿下陈明杰的口供后,连夜将此“喜讯”通知了海安县公安局。

海安县局干警闻讯后,自然是群情振奋。次日一早,该县局局长周维山率员赶赴青浦公安局。

经对陈明杰的交代情况和现场情况、有关物证核对,认定陈明杰确为“海安血案”的作案者之一无疑。

7月8日,在青浦、吴江、海安三地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也终于被抓获归案。

至此,从“2·28”案件开始的专案侦查工作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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